各街办、行政村、居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武进区人民武装部2005年冬季征兵命令,现下达我镇2005年冬季征兵命令。 一、征集任务 我镇2005年冬季征集新兵55人,其中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28人。 二、征集对象 本镇常住户口的适龄未婚青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入伍青年的户口界定:以2003年7月1日之前为界线。 三、征集条件 1、文化条件 农村居民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城镇居民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事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和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征集。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2005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2005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3、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4、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我镇范围内的区属企业除党委厂和直属机关外,其它单位均由我镇负责征集。应征青年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后,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05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五、征集时间 2005年10月30日前进行宣传发动,目测初审,确定送检对象,并做好体检和政审准备;我镇送检时间是11月2日;11月1日至12月9日前完成体检、政审、定兵工作;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2006年1月10日前搞好征兵工作总结。 六、征集措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2005年度冬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沈新锋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储小平、政法书记李文平、人武部部长裴晓东同志任副组长,镇宣传办、民政办、党政办、团委、社区办、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联系电话:6569662),镇人武部长裴晓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街办、行政村也要把征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2005年度冬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证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各街办、行政村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好今冬征兵工作。镇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尽职尽责,做好征兵工作,尽量多征集文化程度高的优秀青年入伍。 3深入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征兵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适龄公民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 4、严格纪律。各部门要坚决执行征兵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讲政治、讲原则、顾大局,坚决杜绝征兵中的不正之风,决不允许随意改变条件和降低标准,杜绝政治及身体责任退伍。要严密组织新兵输送,确保新兵输送准时、安全、无事故。 5落实政策。今年征兵安置政策继续执行《2004年冬季征兵命令》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征兵工作,进一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确保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并为每个入伍新兵办理养老保险。 附:兵役登记宣传口号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月十八日
兵役登记宣传口号
1、宣传《兵役法》,贯彻《兵役法》! 2、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是当代青年的应尽义务! 3、欢迎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 4、人人争当关心国防建设的好公民! 5、听从党的召唤,接收祖国挑选! 6、保卫祖国靠军队,人民军队靠人民! 7、逃避兵役登记,将受法律制裁! 8、搞好兵役登记,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