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全镇上下坚定信心,加大创新投入,进一步做大做强规模,提高我镇工业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经济实力,促进全镇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全镇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费
(一)工业企业
一般工业企业的综合规费按开票销售的3‰征收。其中:区级规费2‰,镇级规费1‰,由税务部门征收,实行先征后返,年终对下列企业给予优惠:
1、列入镇50家重点企业,全额返还上缴的1‰镇级规费;实际上缴规费超过3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上缴区级规费不足部分由镇补贴。
2、未列入镇重点企业,但09年实际开票销售在5000万元以上的,返还上缴的1‰镇级规费。
3、纺织后整理企业,开票销售超过5000万元,实际上缴规费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全额返还。
(二)为鼓励村级经济发展,按现行统计口径(含村级转制企业)按年终实收规费总额(属镇级部分)的8%返还各行政村,用于扶持和发展村级工业经济和社会事业。
二、上台阶争一流奖
通过对各村、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等指标的考核,设立上台阶争一流奖。
(一)规模企业
1、对首次实现年销售15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首次实现年销售10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首次实现年销售8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首次实现年销售5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万元,首次实现年销售3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万元,(必须完成镇核定的产销指标)。
2、财税部门提供对年度纳税前十位工业企业予以2-5万元奖励,并授予奖牌。
3、鼓励组建集团型企业,当年凡被批准组建省级企业集团,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奖励5万元,国家级企业集团奖励10万元。
4、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办注册资本超1000万元的企业,奖励1万元,每增1000万元奖励1万元;对当年增加注册资本并实际到账的老企业,每增1000万元,奖励1万元。
(二)行政村
1、对实现年销售15亿元以上的村,奖励3万元;10亿元以上的村,奖励1万元(但增幅必须达到行政村平均增幅以上且完成镇下达的规模企业产销指标)。
2、对统计销售前十位村,分别奖励1万元,并授予奖牌。
三、创新投入奖。
(一)工业投入奖。
1、列入镇重点项目并完成镇下达的工业投入指标,当年度按投入规模(土地、房屋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当年投入规模在1000万元的,奖励2万元, 每增1000万元奖励1万元;500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1000万元奖励2万元。
2、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用汇100万美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折合人民币)的3‰进行奖励。
以上列入奖励的项目,经认定为“五大产业”的在原奖励额度上提高20%。
3、各村工业投入在完成镇下达指标的基础上,每超1%得100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
(二)科技创新奖。
1、当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2万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2、当年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奖励3万元。
3、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4、当年市级认定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奖励1万元。
5、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所进行科技对接,共同建立工作站或技术、项目科技公共平台,每建成一家奖励1万元。
6、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凡引进一名经市级认定的海归人才,奖励1万元;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奖励5万元。
7、当年认定的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信息化示范试点企业各奖励2万元。
8、当年获市级产品鉴定证书的企业奖励0.5万元,获省级产品鉴定证书的企业奖励1万元。
9、凡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只奖励1万元。
10、当年认定的市级名牌产品、知名商标企业分别奖励0.5万元,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企业奖励2万元,国家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企业奖励10万元。
11、凡当年产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企业奖励0.5万元。
12、凡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企业奖励0.5万元。
13、当年完成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并拥有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企业并得到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奖励3万元。
14、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四、鼓励企业上市,成功一家,奖励50万元。
五、推进标准厂房建设。
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尽快为中小企业创造成熟的发展平台,对各村及投资者(土地产权归村所有)当年符合区镇规划要求并经申报同意新建的标准厂房,经验收合格,标准厂房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补贴3元给予奖励。
六、机关作风更优良。服务水平更优质。
紧紧围绕前瞻服务、靠前服务、规范服务、亲情服务、廉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五服务”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切实改进服务方式。积极向企业推行上门服务、预约现场办公等服务方式,主动告知企业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全面为企业提供代理服务。二是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实行有事即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全力为企业提供最迅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强领导挂钩联系。镇主要领导要与50家重点企业、30个重点项目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另行发文),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来确保服务质量。要抓重点、攻难点,深入企业,主动关心企业的需求,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尽心、尽力、尽快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手续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畅通无阻的优质服务。
七、其他。
1、凡涉及税务方面的政策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2009年度涉及由镇征收的各项规费和基金,征收办法另行发文。
2、所有企业都必须工商注册、全额开票、纳税在本镇并完成镇下达的各项指标方可享受有关奖励及优惠政策。镇政府将加大协税护税力度,促进公平竞争。
3、同一投资主体或同一法人代表企业在涉及奖励考核时可合并作一个企业计算。
4、各行政村所得以上奖金村书记得30%,其它用作奖励有功人员。
5、各村、企业如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事件的不得奖。
6、以上奖励项目符合区级或区级以上奖励办法的由企管站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可与镇级奖励重复享受。
7、本意见由企管站负责解释,年末会同镇有关部门验收考核。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原来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武发〔2009〕2号《关于加快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下载附件:武发〔2009〕2号《关于加快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