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根据镇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湖政发[2009]4号)文件精神,现将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标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考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通知》、《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武进区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考评方法
(一)考评对象
各街道办,各村、社区,各工业集中区,建管所、企管站、派出所、交管所、资产办、市管办、农机站、水利站、文教办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考评组织
镇政府委托镇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日常工作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评内容
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工作内容包括日常巡查考评和年终考评两个方面。
1、日常巡查考评
(1)各街道办,各村、社区,各工业集中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巡查内容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等。
(2)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巡查内容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见附3)为依据,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许可、持证上岗执行情况等。
2、年终考评
(1)各街道办,各村、社区,各工业集中区具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年终考评内容为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监机构和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事故处理情况等。
(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年终考评内容:专项监督管理职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事故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等。
(四)考评方式
1、日常巡查考评。日常巡查考评分两组进行,一组对各辖区内企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巡查,计划全年安排8次,并在各辖区内随机抽取5家企业。另一组对村、社区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依据《村(社区)日常巡查考评细则》(见附1)进行巡查,计划全年在全镇巡查35个村,8个街办(社区)。
每次检查后于当月25日前,镇安委办将考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点评材料;每季度镇安委会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综合考评情况点评会,并在湖塘情况通报季度考评情况,公布考评成绩,分析点评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年终考评。年终考评由镇安委会在年终组织对各街办、各村、社区等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依据考评细则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五)计分办法
各类考评得分均为百分制。年度目标考评总得分100分,年度目标考评总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90分的为良好,60-75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计算方法为:
1、各街道办,各村、社区,各工业集中区等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得分在年终考评后综合打分。其中:(1)企业日常巡查得分占总分的30%;(2)日常巡查得分占总分的30%;(3)年终考评得分在年终考评后综合打分,占总分的40%。
2、各职能部门年终考评分即为年度目标考评分。
四、奖惩措施
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评结果纳入镇政府对全镇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评为合格以上的,按考评等次给予一定奖励;相关职能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也将给予一定奖励。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职,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惩处。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各村、社区和镇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长效管理考评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监管力量。各街道办,各村、社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3、加大经费投入。镇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奖惩制度,并设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专项资金,费用由镇财政列支,用于对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进行奖励。
附:1、村(社区)日常巡查考评细则
2、镇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3、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