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关系到湖塘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为确保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避免发生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09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严格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①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②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镇安全生产总体好转的形势进一步巩固。
③狠抓规范管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④继续深化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⑤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安全意识,企业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
⑥加强队伍建设,安监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⑦狠抓长效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格式化,信息化管理,提升安全本质度。
⑧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减压一般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构建和谐幸福新湖塘,保障平安之路。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重点要抓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刻认识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管理条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教育,采取一切办法和手段,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2、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我镇地处城区、经济发达,生产经营单位众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等特点,安全生产监管必须做到统一领导,组织严密,明确各级监管职责,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完善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由上而下、层层推进,有序展开。健全各街道办(社区)、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在镇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依照镇安委会的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企业、部门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车间等重要岗位,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职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和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台账,并纳入年度考核、考评。
3、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2009年将针对不同行业对象及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新招录用人员、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分门别类全面培训考试考核,坚决杜绝应培未培人员上岗现象。
4、进一步加强安全源头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结合我镇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继续依法整治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尤其要结合化工生产、经营企业,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要求,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审批“三同时”的规定,努力减少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新的隐患,不断加强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整改督查力度。
5、突出重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一把手负责制,并落实到各个主管部门。危险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店摊、建筑施工、纺织行业、道路交通、公共娱乐及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事故易发重点,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及清理无证无照行动要求,针对安全生产重点及薄弱环节,按照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做到主动牵头,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1)危化品专项检查和监管治理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和区政府整治方案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危化品登记注册制度,掌握危化品的生产经营从业单位的底数,规范生产经营和运输及管理秩序,关停各类违法、违规化工企业,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危化品泄露、污染和伤害事故发生。
(2)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建管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严格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规划、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规定,大力开展反“三违”活动和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建筑企业及商店、市场的整治行动等,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以防高坠、塔吊、施工用电为重点的现场整治,责令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的企业停工并限期整改。
(3)桥梁、道路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交管所牵头负责,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增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重点桥梁、易发生事故路段要完善交通设施,杜绝事故发生。
(4)烟花爆竹销售店摊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的行为及无经营执照、无安全许可证等情况。
(5)市(商)场及经营服务性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三产办牵头负责,按照《市场管理条例》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消防设施的完善,保证通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和救灾能力,同时抓好食品卫生安全。
(6)纺织、机械、电子等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企管站牵头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
(7)公共娱乐人员密集场所、网吧等的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各派出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善,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应急楼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和救灾能力。加大对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力度。
(8)全镇各类学校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文教办牵头负责,确保学校各种活动场所、娱乐设施、校舍、食堂食品、校外环境等安全。
(9)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马杭用电站(包括鸣凰)牵头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严禁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或非法侵占,违规违法使用电能。
(10)各街道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并协助配合镇主管部门开展好各项安全检查活动。
6、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监控检测。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条例》规定,注重对燃气锅炉、行车、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控检测,严厉取缔查处“三无”(即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设备,坚决取缔土锅炉,监控气瓶检测和超期未检不合格劣质钢瓶及压力容器的继续使用。
7、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制订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目标考评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村、社区、企业(单位)达标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00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