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
狂犬病是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安全的重大动物疫病,被国家列为法定乙类传染病,是江苏省规定需要严格控制的重大动物病种。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下,防控力度不断加大,控制成效显著提高。为进一步巩固狂犬病防控成果,根据武政办发[2009]111号文件关于秋冬季动物疫病防疫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搞好今年狂犬病防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10月26日~11月18日,为期24天 。
二、工作任务
1、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搞好家犬饲养调查登记。
2、对镇域内所有犬只,必须按规定进行免疫注射,发放佩挂犬
牌,督促实行栓养或圈养。
3、对拒不接受防疫的犬只,要按规定予以扑杀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预防控制狂犬病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使广大养犬户和居民了解狂犬病的疫情动态、危害性及科学预防措施,动员全社会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全力配合狂犬病防疫行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精心组织实施。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这次防疫行动,抽调兽医、城管等部门人员成立三个专业防疫小分队,分湖塘、鸣凰、马杭三片同步展开防疫行动。各街办、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村(社区)主任要亲自负责,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认真做好家犬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登记汇总;配备骨干力量带队进组入户开展拉网式防疫注射,确保免疫范围的全覆盖,不留盲点和死角,特别是对一些厂区内与外来人员的养犬不能遗漏,以消除隐患。兽医站要精心组织好防疫疫苗、注射器械、捕犬工具、犬牌等防疫物资,做好各项防疫准备。为切实提高防疫密度,防疫费用原则实行由镇、村分别承担2/3、1/3的办法。
3、加强督查指导。为使狂犬病防疫行动落到实处,镇将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工作。在行动期间及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还要接受区动防指办的督查工作,以确保狂犬病防疫行动的顺利推进并取得更好的成效。
附:犬防行动计划表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下载附件:犬防行动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