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土地执法工作的通知》(武政发[2009]7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快速反映机制,从严从早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保护耕地资源,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全镇土地执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镇成立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伟华任组长,王晓剑任副组长,汤金平、羊震、金旭兵、周文伟、陈小平、金建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汤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湖塘国土资源所。办公室内设巡视监察、综合执法两个工作小组,巡视监察小组由湖塘国土所成员组成,综合执法小组由国土所、行政综合执法队、派出所抽调力量组成。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配合履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职能,强化土地管理工作领导。
二、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国土管理基本国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具体措施,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真正做到发现及时、处置果断、打击严厉、行动迅速,从而确保现在起辖区范围内不在发生新的违法用地、侵占耕地现象发生,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这一责任。
三、坚持日常巡查。为了确保违法用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纠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镇土管所、行政综合执法队和各村要建立土地执法巡查机制,由土管所负责企事业单位用地巡查,行政综合执法队负责村级民房建设用地巡查,各村负责辖区范围内全面巡查。要求做到每日巡查两次,并将情况每日汇总到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快速打击。坚持“快速反应、联合行动”是制止违法苗头、降低经济损失、减少负面影响最有效的举措。按照“属地为主、合力攻坚”的原则,我镇将组建土地综合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情况,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处置到位;遇到执法有难度的,立即向区政府报告,确保在48小时内处置到位。
五、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政府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国土所、综合执法队、各行政村等单位负责同志是执行人。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究玩忽职守者的责任,在巡查第一时间未发现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第一时间接到报告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政纪处分,对顶风违法构成犯罪的,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