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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72/2009-0001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09〕12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09-02-06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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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
湖政〔2009〕12号
 

各村,各工业集中区,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武政发〔2008〕77号)文件精神,切实保护耕地,节约使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土地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节约利用土地观念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镇土地后备资源紧缺,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少,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如果不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必将严重影响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全镇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全力破解用地难题,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项目管理,有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严把建设项目审核关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优先安排区重点建设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环保、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五大产业项目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用地;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限制类项目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鼓励类项目必须节约集约用地;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同时由镇国土所会同建设所、企管站等职能单位,对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中约定内容的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管,建立新开工项目用地督查台账,有力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把新增用地供应关

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通过租赁标准厂房解决发展用地。除生产安全和工艺流程上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不得建造单层厂房;严格控制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生活设施等配套设施的用地规模,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三〕严把土地供后检验关

 1.对2008年1月1日以后供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要实行联合竣工验收。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2.对2008年1月1日以前供应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05〕49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达不到投入产出要求的项目,要取消有关优惠政策,并要求用地单位限期增资投入,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新的建设项目。

三、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有效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一)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供而未用土地,要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约定或项目建设主体承诺的开工时间,进一步督促及时有效利用。对项目不落实或投入资金无着落的,我镇将会同国土部门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新的建设项目。对认定的闲置土地、未充分利用土地,我镇将按照《关于全区批而未用土地的处置意见》(武政办发[2008]67号)文件的要求,采取要求限期开发、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办法予以处置。

(二)鼓励盘活低效土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前提下,企业利用原有厂区土地进行增资扩建改造或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出租,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对超过现行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中规定的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对占地面积大、效益差、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达不到环保等要求的企业,实行“腾笼换凤”,采取拆、归、并等办法向工业集中区和标准厂房集中,原企业用地通过土地整理复垦成耕地的,可等质等量向上报批挂钩周转指标。

(三)建立区域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责任制。镇国土所要配合各村和工业集中区,提出具体的闲置土地、未充分利用土地的处置方案;明确年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数量、方式,以及征收土地闲置费的金额。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村和工业集中区,镇政府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时,根据完成情况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保障节约集约用地

镇政府成立节约用地依法管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节约用地依法管地工作,由王伟华担任组长;殷宪荣、贾国建担任副组长;汤金平、周建林、周玉萍、马志丹、王诚、陈志斌、王国光、费小良、巢丽云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由汤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依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形成执法合力,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乱占滥用耕地之风,确保我镇土地集约利用工作顺利推进。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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