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村(股份合作社)、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事关全镇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避免一般性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10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又安全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目标
①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②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镇安全生产总体好转的形势进一步巩固。
③狠抓规范管理和完善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④继续深化专项整治,积极推行安全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和监管,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⑤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安全意识,企业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
⑥加强队伍建设,安监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⑦狠抓长效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格式化,信息化管理,安全本质度进一步提升。
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又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三、重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抓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关安全方面的重要工作亲自问亲自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2、按照《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和处理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新职工培训率达100%,落实各个层次的安全责任,全面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度,切实提高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经常督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做好事故隐患及重点危险源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落实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进一步加强安全源头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结合我镇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继续依法整治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尤其要结合化工生产、经营企业,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要求,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审批“三同时”的规定,努力减少隐患,防止出现新的隐患,不断加强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整改督查力度。
5、突出重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一把手负责制,并落实到各个主管部门。危险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店摊、建筑施工、纺织行业、道路交通、公共娱乐及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事故易发重点,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及清理无证无照行动要求,针对安全生产重点及薄弱环节,按照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做到主动牵头,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
(1)危化品专项检查和监管治理,举办“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和区政府整治方案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危化品登记注册制度,掌握危化品的生产经营从业单位的底数,规范生产经营和运输及管理秩序,关停各类违法、违规化工企业,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危化品泄露、污染和伤害事故发生。
(2)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建管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严格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规划、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规定,大力开展反“三违”活动和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建筑企业及商店、市场的整治行动等,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以防高坠、塔吊、施工用电为重点的现场整治,责令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的企业停工并限期整改,并负责两违拆除现场的安全工作。
(3)拆迁办负责拆迁现场的安全管理。
(4)桥梁、道路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交管所牵头负责,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增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重点桥梁,易发生事故路段要完善交通设施,杜绝事故发生。
(5)烟花爆竹销售店摊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的行为及无经营执照,无安全许可证等情况。
(6)市(商)场及经营服务性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三产办牵头负责,按照《市场管理条例》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消防设施的完善,保证通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和救灾能力,同时抓好食品卫生安全。
(7)纺织、机械、电子等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企管站牵头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
(8)公共娱乐人员密集场所、网吧等的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各派出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善,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应急楼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和救灾能力。加大对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力度。
(9)全镇各类学校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文教办牵头负责,确保学校各种活动场所、娱乐设施、校舍、食堂食品、校外环境等安全。
(10)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马杭用电站(包括鸣凰)牵头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严禁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或非法侵占,违规违法使用电能。
(11)各街道办、各村(股份合作社)、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查并协助配合镇主管部门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12)撤村建居后的企业安全监管和长效管理安全达标创建、考核等工作,由原村股份合作社负责实施。
6、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监控检测。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条例》规定,注重对燃气锅炉、行车、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控检测,严厉取缔查处“三无”(即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设备,坚决取缔土锅炉,监控气瓶检测和超期未检不合格劣质钢瓶及压力容器的继续使用。
7、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目标考评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村、社区、企业(单位)达标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
8、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真正达到全员参与,全社会关心的目的。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为:86551703。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及长效管理考评继续分别按2009年湖政3号、4号、5号文件执行。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