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防工作,提升我镇巡防工作水平,根据市、区平安建设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镇保安联防队的基础上,增设治安巡防中队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武进区湖塘治安巡防中队”,设中队人员50名;
成立“武进区鸣凰治安巡防中队”,设中队人员30名;
成立“武进区马杭治安巡防中队”,设中队人员20名。
二、各治安巡防中队挂科室牌,中队的人员来源由各派出所在保安联防队员的总编制范围内调整解决。
三、治安巡防中队的主要职责是进行社会面的巡逻防范,具体工作安排由各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