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村(居委),各派出所、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我镇平安建设,更好地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筑牢社会治安防范基础,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决定在全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重在防范的理念,把更多精力放在预防案件、压降案件上;以“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为指导,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深化我镇平安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红袖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时建中任组长,金旭兵、顾建文、周文伟任副组长,综治办、湖塘中心派出所、马杭派出所、鸣凰派出所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全镇的“红袖标工程”。
三、工作目标和队伍建设
(一)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进一步壮大义务巡防队伍,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使基层收集报告治安信息、发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公安机关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不断提升。
(二)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更加广泛宣传教授防范知识,使广大群众自防意识明显增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协调发展,带动更多群众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使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帮警助警的良好局面,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四)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发动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重点抓好三支力量建设:一是社区(村)义务巡防力量,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治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退休人员等组成,在居民小区推广院长、楼长制;二是街头路面流动协防力量,主要由出租车司机、环卫保洁员、送奶工、送报员、送水工、水电气抄表员等组成;三是场所部位治安守望力量,主要由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公园、物业保安、加油站员工,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寄存点看守人员,报刊亭、沿街店面业主等组成。
业务巡防队员根据自身条件,分别参与保村护院、邻里守望、治守协防、防范宣传等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治安信息、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统筹推进。大力宣传开展义务巡防的重要意义,采取单位组织发动、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加义务巡防活动。同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明确标准,严格条件,尽可能多地把愿意参加活动的人员吸收到队伍中来。对各类义务巡防队员,无特殊原因需佩戴统一制作的红袖标。
(二)抓好结合,严密设防。一是坚持专业巡防和义务巡防相结合,统筹安排义务巡防力量的布局。二是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组织管理制度。各派出所是义务巡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辖区义务巡防队员的基本台账,对义务巡防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对义务巡防队员报告的重要情况及时查证处置,并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建设和管理街头路面流动协防力量;社区(村)义务巡防力量、场所部位治安守望力量原则上由各社区(村)、各场所部位所在单位分别建设和管理,各社区居民小组和村村民小组应配备1-2名义务巡防队员,经公安机关审核登记,并接受公安机关业务指导后开展工作。二是教育培训制度。各派出所要对义务巡防队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交任务、教方法、明要求,提高他们发现识别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能力,提醒他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加强自我保护。三是互动交流制度。社区、巡防民警要结合日常工作,经常走访义务巡防队员,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增进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信任。四是考核奖励制度。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扭送(抓获)重点犯罪嫌疑人、有效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提供治安信息有功人员暂行规定》和《常州市公安局治安信息员奖励办法》实行一案一奖、一事一奖。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相互联系沟通、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巡防力量的建设、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和深化义务巡防工作。综治办、派出所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通报交流,分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
(二)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情况将纳入今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各派出所要对义务巡防队员佩戴红袖标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用亲民安民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