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精神,全面开展并顺利完成我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镇人口状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查清十年来我镇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对科学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全面小康水平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二、普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我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并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直接参加镇普查办公室工作。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村、社区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村书记、社区主任要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人口普查工作。要抽调或招聘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强、文化素质较高、懂政策、熟悉本地情况、有一定调查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国务院规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我镇普查经费已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要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以保障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也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严格数据质量管理,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复查、汇总、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加强宣传动员,要根据镇普查办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宣传工作规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1、湖塘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湖塘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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