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工业集中区及其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政府住房保障职能,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常州市《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常政发[2008]136号)及区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0]4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推进我镇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重要意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就是使更多的企业职工和低收入家庭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安居乐业。全镇各级各单位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我镇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力度,将2010、2011年作为扩面过渡期,先在全镇镇属转制和重点规模企业销售5000万以上等单位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2010年净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1000人。从2012年开始,对于未按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再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镇所有企业中基本覆盖。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1、加强对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扩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塘镇社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社科,具体负责扩面工作的计划编制、政策宣传以及相关组织协调等工作。
2、加快推进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过渡期内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可以按照“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和“抓住重点,先大后小”的要求进行推进。被列入扩面对象的企业单位在过渡期内可以按照不低于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个人各按10%比例计算。我镇镇属转制企业、重点企业和其他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企业在过渡期内率先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而带动其他中小企业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实行扩面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把全年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各园区,定期公布扩面工作进度,对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要大力宣传,不断增强企业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
附:2010年湖塘镇住房公积金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八日
下载附件:湖政74号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