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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湖塘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2-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2〕39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2-05-02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镇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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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塘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实施意见
湖政〔2012〕39号
 

各街道、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镇创建活动,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的积极性,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和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素养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城乡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目标

    坚持"典型引路、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012年初,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

到2012年底,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创成区级示范镇,同时建成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1-2个;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市级示范乡镇、单位、食堂/餐厅创建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示范创建和支持性环境建设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示范创建工作。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对照《江苏省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单位、示范餐厅/食堂考核评估标准(试行)》,组织开展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健康宣传栏”、“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路”等形式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

(二)宣传活动

结合“爱卫月”“健康教育宣传月”“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学校、餐厅、食堂、居民广场,通过咨询、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及其核心信息。全年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至少1次,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切实配合和运用板报、橱窗、印制宣传资料等,在全社会宣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宣传报道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扩大行动宣传覆盖面。

(三)推广技术指导方案和技术指南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平台,积极推广减盐、快乐10分钟、无烟环境创建等专项技术指导方案,大力推广和普及《中国成人身体活动指南(试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年版)》、《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年基层版)》、《中国Ⅱ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07年版)》等成熟的技术指导方案和防治指南,并纳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工作场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工作。

    四、示范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示范乡镇

    乡镇作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实施主体,应建章立制,健全行动组织管理网络,建立良好的政策、资源和舆论等支持性环境;辖区内社区和单位广泛参与,社区参与率不低于50%,单位参与率不低于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干预活动。

1.社区

    (1)环境整洁,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开展相关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2)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

    (3)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4)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5)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

    (6)每年组织开展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

    (7)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

    2.单位

(1)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建立工间操制度,每天活动2次,每次至少15分钟;

    (3)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4)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定期开展辖区居民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调查,统计分析居民主要慢性病问题;

    (2)结合卫生宣传日,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健康教育;

    (3)为前来就诊的慢性病高危人群或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处方;

    (4)利用电视机/音像设备为前来就诊的居民播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片;

    (5)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和个人健康档案,社区居民建档率不低于60%;

    (6)有辖区居民疾病谱和名单,成立社区健康生活方式俱乐部,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干预活动;

    (7)对辖区内高血压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示范单位

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作为示范单位创建实施主体,应健全组织管理网络,制定健康相关政策,建立支持性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1.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

2.建立工间操制度,每天活动2次,每次至少15分钟;

3.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展示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

4.开展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4次;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6.职工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7.组建2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

8.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2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使职工掌握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9.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一个"健康加油站",配备自动血压计、身高体重计、腰围尺等设备,方便职工随时监测血压和体重状况,同时配发超重/肥胖、高血压控制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三)示范食堂/餐厅

提供300人以上就餐的单位食堂或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作为创建实施主体,应健全组织管理网络,加强人员技能培训,营造食堂/餐厅良好的创建环境,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1.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创建的食堂/餐厅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有效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人员培养及能力要求

    (1)培养营养配餐专业人员,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不断提高加工、配料、营养销售和指导的自觉性、正确性和科学性;

    (2)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3)厨师应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开展职工营养健康厨艺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职工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3.食堂/餐厅环境

    (1)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就餐人员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2)利用桌布、餐具包装等途径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

    (3)食堂/餐厅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

    4.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就餐人员选择;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6克/人天)的标准;

    (3)工作人员引导顾客选择低盐少油膳食;

    (4)菜谱标示菜谱能量,有条件的餐厅可标注各类营养成分,服务人员能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膳食。把新鲜水果、奶类和饮用水作为餐厅供应的一部分;

    (5)菜谱中有供不同人数食用的平衡膳食套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多部门参与

成立湖塘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闻洁任组长,宣传委员张映霞任副组长,卫生计生科、妇联、工会、团委、教育科、文广体科、广播站负责人任组员。卫生计生科负责“行动”创建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文广体科、教育科、团委、工会和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开展“行动”创建活动,形成政府支撑、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合力创建的氛围。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吸纳社区、单位的积极分子形成工作团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深入宣传动员,形成城乡居民积极参与“行动”示范乡镇、单位、食堂/餐厅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各方资源,加强技术指导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要与其他领域的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各方资源,特别要与国家卫生镇、文明镇、生态镇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将示范创建纳入政府推动的创建活动中,既丰富各项创建活动的内容,又借力实现示范创建的目的。要建立培训和指导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乡镇、单位、食堂/餐厅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行动执行能力。

(三)建立督导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科将对示范创建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跟踪进度,围绕政策支持、经费投入、部门协作、技术指导等方面,每年组织督导检查。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及其效果,提升示范乡镇、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的影响力、认同感和竞争力,使示范创建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附:武进区湖塘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下载附件:武进区湖塘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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