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退二进三”步伐,努力实现“两大转变”目标,积极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加速发展城市经济,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引导,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
1、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所有投资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要求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外,不得设置任何前置审批条件。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翻译等不影响公共利益、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企业,其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经社区居委会同意,可作为经营场所予以登记。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湖塘镇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奖励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影响大、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重点项目和服务业税收大户、规模企业、创新创优企业进行奖励。
3、优先解决发展用地。对各类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高效办理供地手续。
4、全面拓展其他服务业领域。加快金融保险业、旅游业、邮电通讯业、社区服务业及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行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建立一批法律、会计、审计、咨询、经纪代理等中介组织,规范行业行为,杜绝行业垄断。积极发展楼宇经济,利用中心城区办公楼、写字楼、商务楼等资源,培育一批主题楼宇。
5、鼓励外资和其他各类资本向服务业领域转移。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发展服务外包,积极吸引国外大型连锁企业来我镇投资兴业,举办零售和批发市场,建立仓储基地和物流中心。鼓励大型工业企业投资服务业领域;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转换等形式筹措资金;鼓励内外民间资本进入我镇服务业领域。
6、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加快推进“退二进三”步伐,工业企业搬迁后腾出的土地,按照规划优先用于城市服务业功能性项目,加强商业设施、社区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项目建设。
二、扶大扶优,加大政策优惠力度
1、对进驻我镇,新办并达到一定标准的现代物流中心(园区)、大型综合(专业)市场、大型商场、星级宾馆、新建旅游景区、景点等项目,在税收、规费等 3方面,按照《常州市扶持重点市场发展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72号)、《关于加快发展武进中心区现代服务业若干优惠政策的意见》(武政发[2006]1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属于本镇征收的综合规费,按照镇2008年规费征收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鼓励创优,加大奖励力度
1、鼓励发展信息、咨询、设计、评估、会计、审计、广告等中介服务企业(不包括拆迁公司),对进驻我镇年税收达5万元以上,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办中介服务企业,2年内按实现税收镇财政留成部分的50%进行奖励。
2、对新进驻我镇,自有办公楼或租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办公楼、写字楼从事纯商务、贸易(不包括工贸企业)等经营活动的公司,按镇财政留成部分的20%进行奖励。
3、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推进名牌战略,注册服务业商标。对新认定的常州市名牌产品、知名商标,奖励人民币5000元;新认定的江苏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奖励人民币2万元;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奖励人民币5万元。
4、对年度服务业纳税前十强企业,按照2-5万元人民币进行奖励。
5、对服务业重大项目或对全镇服务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镇党委、政府实行“一事一议”,进行奖励扶持。
四、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业考核工作
1、加强镇服务业组织领导力量。成立湖塘镇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现代服务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负责全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招商引资、服务指导、目标考核、协调推进和相关管理工作。
2、加强服务业考核工作。建立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各行政村及重点企业的招商、投入、营业额、税收总额等指标进行考核。
五、其他事项
1、服务业企业必须在本镇注册、开票、纳税,按照财务统计要求及时传送财务统计报表,方可享受有关奖励及优惠政策。镇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扎口负责全镇服务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核、申报工作。
2、服务业企业如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属于一票否决的事故,不得享受有关奖励和优惠政策。
3、本意见内容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将另行调整。
4、本意见由湖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OO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