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级市场、各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抓好市场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促进市场经营管理机制转换,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针对湖塘镇级市场的现状,在三定(定人员、定收入、定支出)的前提下对镇级市场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具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内容
(一)明确市场工作人员数
市场名称
现有工作人员情况
2014年核定人员情况
备注
管理员数
保安人数
清洁工数
湖塘消费品综合市场
14
38
20
13
39
1人退休
马杭消费品综合市场
5
阳湖消费品综合市场
7
8
6
9
针纺(小商品)市场
10
3
1
4
1人已外借,
鸣凰消费品综合市场
2人已外借
合 计
42
68
35
71
共增加3人,3人已外借
(二)明确收入标准
各市场的年收入基数,主要包括设施费(摊位费、房租金)、市场管理费等,镇财政分局和市场科根据各市场2013年正常收入数,考虑各市场现有实际情况,确定各市场2014年收入基数。其中:为其他部门代收代缴代管数不计入基数。
各市场2014年收入基数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2013年收入数
核定2014年收入基数
1096
1041
161
152
239
227
210
199
146
138
合计
1852
1757
(三)明确支出标准
1、工资福利相关支出
各市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等费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支出发放。(单位:万元)
核定2014年
工资、伙食、加班费支出
62.53
40.37
27
41.5
25.89
197.29
2、行政业务费用支出(单位:万元)
行政业务费用支出
9.5
52
3、对有关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各市场清洁工按每人每年20000元核定,保安按每人每年25000元核定;水费、电费参照上年数核准;电话费按每只每年2500元核定;办公费按单位实际在岗人数核定,上调至人均1500元,不包括报刊征订费。具体核定数如下(单位:万元):
临时工费用
水费
电费
电话费
办公费
137.5
17.95
41.37
0.75
1.95
199.52
45
0.6
5.88
52.98
32.5
7.78
14.54
0.5
0.9
56.22
12
2.42
1.35
25.77
20.5
0.03
5.85
0.25
27.53
4、各市场其他费用。包括市场卫生用品、托管、广告、市场保险、特殊困难慰问等未从以上项目列支的费用(不包括垃圾清运费)。2014年其他费用支出按照2013年实际收入分档计算,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10%,100万元-500万元3%,500万元以上1.5%。具体核定数如下(单位:万元):
其他费用
31
13.5
11.5
14.5
82.5
5、提前离岗人员与退休人员的福利按镇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加班费用。市场日常加值班指节假日上班和平时加班,加班按每个班30元发放,值班按每个班10元发放,每月要有考勤表,便于财务审计。各市场每月日常加值班工资不得超过410元,每月报市场科审核批准后兑付。遇有特殊情况加班,向市场科申请,镇分管领导审核,经镇长审批后在年终一并发放。
7、市场维修和基建支出。正常维修和小规模基建项目(2000元以下)由镇市场科审核;较大规模维修及基建须会同镇市场科商议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核,经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做到先申报,再实施。
8、费用支出审批。在核定标准和总额内的正常费用支出,在300元以内的开支由市场负责人审批;300-800元开支在每月底汇总后,报市场科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批;800元以上的开支每月底汇总报市场科、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
9、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报告审批制。提前报市场科同意,分管领导审核,经镇长审批后,由镇采购办组织统一采购,各市场不得擅自采购。
10、年终奖。各市场管理人员的年终基本奖平均数原则上不低于镇站办人员年终奖金数(按实际人员确定)。市场负责人年终基本奖为管理人员的2.2倍;市场副职享受市场负责人年终基本奖的0.7倍。镇政府按上述奖金设置确定各市场管理人员2014年年终总奖金基数,按本考核办法考核得出实际奖金数。具体计算公式为:管理人员总奖金数=(实得考核分数/100)×总奖金基数。市场正副负责人按上述奖金设置办法实施。
二、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加分
扣分
收入(35分)
总收入300万以上高于核定收入数0.5%加1分;总收入300万以下高于核定数1%加1分,以此类推。
总收入300万以上低于核定收入数0.5%扣1分;总收入在300万以下的低于核定数1%扣1分,扣完为止。
支出
(22分)
正常经费支出(4分)
按节约比例同比加分。
按超支比例同比扣分,扣完为止。
临时工经费(4分)
办公费(2分)
按超支比例同比扣分,扣完为止
水、电、电话经费(4分)
其他费用(4分)
维修基建支出(4分)
发现未按维修基建支出管理规定一例扣4分,扣完为止。
市场管理
(43分)
日常管理(30分)(由市场科会同工商、爱卫、城管部门进行月度考核,按月度考核分数至年终汇总。)
按单项奖考核办法实施。
具体考核办法按湖政[2014]9号文件执行。
财务管理(3分)
按镇财政分局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安全(3分)
按镇安委会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综合治理(2分)
按镇综治办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计生(2分)
按镇计生办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年度重点工作(3分)
市场科根据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加减分
年度结余考核(①基建、维修、还贷付息、税费支出不计入本年支出中。②加减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总收入300万以上的市场年度结余高于上年度结余数0.5%加1分;总收入300万以下的则高于上年度结余1%加1分,以此类推。
总收入300万以上的市场年度结余低于上年度结余数0.5%扣1分;总收入在300万以下的则低于上年度结余1%扣1分,扣完为止。
获得荣誉
被评为镇、区、市、省、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年终考核加1分、2分、4分、6分、8分。
三、相关情况说明
1、各市场应以本考核意见为基础,制定本市场内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报市场科同意后实施,每月实施考核,管理人员年终奖金按平时考核加年终考核测算出考核实绩后兑现,分配方案由镇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批。
2、各市场的临时用工数主要用于核定临时工经费,各市场在根据实际情况用工时,支付的临时工报酬不得突破核定数。
3、各市场遇管理人员缺额,须增添时,由市场向镇党委、政府申请后,由镇党委、政府决定,未到位时每缺一名管理员可招一名临时工,并报市场科备案。临时工由各市场在核定的人头经费的总额内自行聘用,签订临时用工合同,一年一聘,报镇市场科备案。
4、农贸市场餐费补贴每人每天8元(以核定正式人员数为准),按实际出勤情况按月结算,如设食堂,餐费补贴不发放给个人,同时市场不得另行给食堂补贴。
5、市场科、财政分局负责每季度对市场季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6、行政业务费用支出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提取20%奖励市场负责人,另外80%留足到下年度使用;如有超支,按超支部分的20%扣除负责人奖金,另外80%从下年度指标中扣除。
7、湖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作为规模市场和样板市场,主任年终基本奖金为管理人员的2.5倍。
8、市场如遇新建、扩建、改造、整合、搬迁等导致考核指标发生大的变化的,由市场科、财政分局拿出调整意见,报镇党委、政府商定。
9、本考核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