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环境,加快建设精品城市,现对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社区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城市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细化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城市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现代化、法制化、民本化。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
实施范围:常州市、武进区考评的重点区域(东至遥观交界,西至牛塘交界,南至武南路,北至区界)以及涵盖阳湖、鸣凰、马杭街办的全部行政区域(详见附件1)。
实施内容:日常保洁管理、菜市场管理、道路容貌管理、河道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等13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具体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详见附件2)。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分工
责任主体:湖塘、花园等44个社区,城管所、环保科、农技农机站、拆迁安置所、建设管理所、交通运输管理所、水利(水务)站、派出所、卫生计生科、经发科、市场科、三产服务业科等12个职能部门和城东工业园、城西工业园、鸣凰工业园、湖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中凉消费品市场、大学新村消费品市场、阳湖消费品市场、鸣凰农贸市场、马杭农贸市场、聚湖市场、降子市场、何留市场、周家巷市场、丰乐市场、小庙市场等责任单位。
职责分工:城管所主要负责镇级主次干道两侧市容管理、“两违”管理和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环保科主要负责工业噪音、工业废弃物、油污物、河面水质管理;农技农机站主要负责全镇绿化的考核、监督、指导等工作;拆迁安置所主要负责全镇拆迁工地管理;建设管理所主要负责全镇建筑工地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所主要负责镇级道路和桥梁、汽摩修店(点)、车辆清洗管理;水利(水务)站主要负责镇级河道清淤、管护,督促和指导社区河道管护等工作;派出所主要负责镇区机动车停放以及废品收购店(点)管理;卫生计生科主要负责企事业单位内部卫生和“除四害”管理;经发科主要负责镇级工业园环境长效管理;市场科主要负责镇级农贸市场管理,检查、督促和指导社区市场管理;三产服务业科主要负责三产项目、重点企业、大型超市、商场综合体的环境长效管理;各社区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工作。
四、考核体系
根据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除属区级直接管辖考评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按照不同区域等级划分进行分级分类考核。
一级区域:武宜路以东,定安路以南,常武路以西,滆湖中路以北。一级区域考核系数为1。
二级区域:武宜路以东,新运河以南,常武路以西,定安中路以北;淹城路以东,广电西路、长虹西路以南,武宜路以西,延政路以北;滆湖中路以南,常武路以西,鸣新路以北,武宜路以东。二级区域考核系数为0.9。
三级区域:阳湖、鸣凰、马杭街办的全部行政区域中除一二级区域范围。三级区域考核系数为0.8。
一、二、三级区域划分(详见附件1)。
五、考核方式
全年考核工作采取网格检(抽)查、专项检查、立项问题整改督查、媒体曝光问题督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定期考核:一是网格式检(抽)查。根据网格化要求,对单元网格进行全面检查。二是专项检查。根据不同时期城市管理的重点,对指定项目内容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立项问题整改督查。对领导批办、考评员上报、公众通过“12319”举报的问题,督查考核社区、相关部门及单位按时整改情况。四是媒体曝光问题督查。根据报社、电视台等曝光的有关长效综合管理问题,督查考核社区、相关部门及单位按时整改情况。
不定期考核:一是领导参与考核。镇领导对社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公众参与考核。通过发放民意测评表,请居民对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合格、不合格四类,做到问情于民,问绩于民。
镇考评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点评会,考评成绩最后3名的单位作表态发言,定期在《今日湖塘》、《城管信息》等刊物和“镇公示栏”上公布考评结果。
六、奖惩办法
1、镇考评办根据每月考评总分计算出年度平均分(总分100分)。年度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为良好;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长效综合管理绩效与社区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奖惩相挂钩。年度被评为优秀的,保证金返还,镇政府奖励社区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人6000元;被评为良好的,保证金返还,镇政府奖励社区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人3000元;被评为合格的,保证金返还,不予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不予奖励。(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人上缴保证金为每人3000元)
3、长效综合管理绩效与社区“以奖代补”政策相挂钩。年度被评为优秀的,2000户以下(含2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2000户以上4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5万元;4000户以上(含4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8万元;被评为良好的,2000户以下(含2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2万元;2000户以上4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4000户以上(含4000户)的社区,镇政府奖励5万元;被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予奖励。(纯社区年度被评为优秀的,4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4000户以上的社区,镇政府奖励5万元;被评为良好的,4000户以下的社区,镇政府奖励1.5万元,4000户以上的社区,镇政府奖励3万元)。
4. 长效综合管理绩效与社区、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相挂钩。对长效管理领导不重视,存在问题多次未整改、媒体多次曝光的社区和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镇将取消先进单位等申报、评选资格。
本实施意见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长效管理考评区域划分及系数设定
2、长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下载附件:湖政[2014]9号附件1.doc
湖政[2014]9号附件2-1.xls
湖政[2014]9号附件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