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社区,相关事业单位:
为切实巩固全镇绿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城乡绿化工程的生态效应,现特制定全镇绿化工程管护工作实施意见。
一、明确管护责任范围
各社区、事业单位绿化管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由社区、事业单位自行负责管理养护,各社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绿化工程管护工作时间: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三、建立管护、养护机制
1、镇农技农机站作为考核单位,明确管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负责制订相应的管护工作办法和考核细则,加强对各管养单位的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监管。
2、各社区、事业单位要因地制宜,见缝增绿,确保全镇新增面积的完成,属地管理的绿化养护工作要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严禁乱砍滥伐擅自毁绿,确因工程建设或修剪需要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强化管护工作考核
镇农技农机站对各社区及事业单位的绿化管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镇政府每年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对各社区及事业单位的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并作为年终各相关单位主要干部百分考核的依据。
附件:1、湖塘镇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2、湖塘镇绿化工程养护管理百分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6日
下载附件:湖政[2014]2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