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全镇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管理专项治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4-00064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4〕93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4-10-09 发布日期: 2014-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开展全镇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管理专项治理。

相关阅读:

关于开展全镇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管理专项治理的通知
湖政〔2014〕93号
 

各街道办、社区: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管理专项治理的通知》(武民〔2014〕16号和武财社〔2014〕7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规范低保办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否严格按照《常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文件执行。居民申请、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施。要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实施,要详细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并将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结论及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申请人家庭常住地所在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第一次公示)。对拟批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通知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家庭常住地所在社区将拟批准家庭的户主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收入及拟补助金额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第二次公示)。

2、规范救灾资金发放。是否按照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江苏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58号)的规定执行,救灾款物的发放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实施;根据保障重点的要求,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行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3、规范扶贫慰问。扶贫慰问工作是否根据慰问方案,采取社区、镇逐级推荐慰问对象,经民主评议、公示后报区相关责任部门审核的程序实施。责任明确到人,谁审核谁负责。

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管理专项治理是民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规范操作。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近期,区、镇相关部门将组成督查组,赴各社区进行督查。采取明查暗访、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等形式,及时了解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治理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各社区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解决好规范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对治理中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单位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请各社区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附件)报镇民政科。

附件:自查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下载附件:附件.doc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