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股份合作社)、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统计法》,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村(股份合作社)统计行为,抓全抓实统计数据,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一)明确人员(5分)
各村(股份合作社)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支持统计机构行使统计职能,对本村(股份合作社)的统计工作总负责。具体业务由村会计负责,参加镇各类统计报表上报、调查、普查等工作。
(二)业务工作(55分)
1、每月27日前各村(股份合作社)汇总好所有企业产值报表,上报镇统计科并实行网上直报(15分),迟、漏、缺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15分);
2、以村(股份合作社)为单位进行财务月报的汇编,并于每月6日前报镇统计科并实行网上直报(15分),迟、漏、缺报一次扣1分;
3、按要求上报投资报表(5分);
4、督促指导规模以上企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产值、销售、能源等),做好抽样调查企业基层报表的收集上报工作,根据各村(股份合作社)抽样的个数来定(15分),缺报一个企业报表一次扣1分。
5、抓好农业、三产报表的调查、上报工作(5分),迟报一次扣1分。
(三)规范化建设工作(25分)
1、按要求按时做好统计电子台账(一、二、三产台账)并督促规模企业建立电子台账(5分),台账不齐全酌情扣分,企业台账不齐全酌情扣分,不记不得分。
2、各项规章制度上墙(5分),不上墙不得分。
3、做好年终统计资料归档工作(5分),要有明细的企业报表,缺一个规模以上企业扣0.5分。
4、规范化验收达标(5分),不合格不得分。
5、积极配合上级搞好统计教育培训工作(5分),认真组织好 “三上”单位中无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参加上岗培训,“三上”单位无统计证酌情扣分。
(四)其他工作(15分)
1、认真、按时参加统计科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培训(5分),有事要请假,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一次扣0.5分。
2、认真配合做好各类调查、普查工作(10分)。
二、考核方法:全年统计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制,采用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三、奖惩意见:年终综合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村(股份合作社)统计负责人贰仟元整,每下降5分扣贰佰元,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得奖,具体考核工作由镇统计科负责实施。
四、三大园区(纺织、城西、鸣凰科创)参照以上考核办法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