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抓好农村道路建设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我镇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具有极其深远意义。道路的建设讲究“三分建七分养”,只有在一个完善的道路养护管理体制和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下,才能有效促使农村道路建设、养护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现就我镇主要道路建设养护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道路分类 1、湖政[2006]33号文件确定的道路为镇村主干道路。 2、连接村委与村委之间,路宽在3.5m以上的为农村主要道路。 3、以村为单位,自然村与自然村相连接的村村道路为次要道路。 4、街道及因拆迁安置无村委管辖的道路为镇区道路 5、自然村内的道路不列入道路建设管理养护范围。 二、道路建设标准、养护要求。 (一)道路建设标准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标准 1、路面要求: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时,路面宽度在3.5m(包括3.5m),板厚不小于15cm;路面宽度大于3.5m时,板厚不小于18c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的厚度不小于5cm。 2、基层要求:新建、改建(路面)的道路,路面基层应采用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等半刚性类型,厚度不小于16cm。新建道路路面底基层可采用水泥稳定粒料(土)、石灰稳定粒料(土)、石灰粉煤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填隙碎石等或其它适宜的当地材料铺筑。 (二)道路养护要求 1、管养专职人员 (1)日常巡查,每周至少一次以上,遇特大暴雨、洪水必须上路检查。 (2)每月一次道路的路况调查,包括路况动态信息和静态信息。动态信息指有关道路设施的损坏、受灾等信息,静态信息指道路、桥梁等构造物的形状、尺寸等信息。 2、路基工程 (1)路基边坡稳定、坚固,无冲沟、塌陷等损坏现象。 (2)保持路肩平整、坚实。对车辙、坑槽、与路面产生错台以及堆积物形成的高路肩,必须及时整修或清除;积水和淤泥及时排出和清除,并用与原路肩相同的土填平压实;对雨水冲刷及车辆辗压造成松动、损坏的路肩边缘,应及时修复和更换;路肩上严禁种植农作物和堆放任何杂物,高草全部清除。 (3)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槽、急流槽、明沟、暗沟、渗沟等排水设施,在春融前,特别是汛前,均应全面检查、疏通,雨中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并疏流。暴雨后重点检查,如有冲刷、损坏,应及时修理加固,如有堵塞应立即清除。 3、路面工程 (1)路面坑塘等损坏及时修补,保证路况达到考核好路率。常年保持路面平整,公路安全畅通。 (2)路面保持清洁。 (3)路面无积水现象。 (4)沥青路面养护春季应做好沥青路面温缩裂缝和其它裂缝的灌、封修理,并及时快速修补坑槽、松散和翻浆等病害;夏季应抓住高温期处治泛油、铲除拥包、波浪、及时修复冬春寒雨期临时修补的破损,恢复路面使用质量;秋季沥青路面修理必须注意天气预报,抓紧完成养护工程年度计划项目,适时做好冬季病害的预防性养护修理;冬季要继续做好病害防治,防雪、防冰、防滑、疏阻、抢险及养路材料采备等工作。 4、桥涵工程 (1)桥面清洁,泄水孔清理,保持桥面清洁无积水现象。 (2)桥梁桥面铺装伸缩缝、栏杆、支座、墩台、基础等损坏及时修复,保持桥梁完好状态。 (3)涵洞疏通清理,保持排水畅通。 4、绿化工程 (1)及时清除绿化杂草、修剪、施肥、除虫、浇水、涂白。 (2)、保持绿化花木生长良好,无枯枝,形体整齐美观,基本无杂草、无虫害,保存率达到98%。 (3)保持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清洁,严禁擅自搭建、堆物、挖取土方。 三、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具体实施主体和方案 1、各村委具体负责道路建设和养护的实施,落实专职管养巡查人员,及时制止损坏道路行为,对所辖道路需改修建及时提出并上报村委,村委应及时落实改修建实施方案上报镇政府。 2、镇村主干道改修建养由政府与村委协同组织落实。 3、村委与村委连接的主要道路改修建养由村委组织,政府监督协调落实。 4、自然村与自然村连接的次要道路改修建养由村委组织落实,报请政府同意。 5、道路建设按湖政[2004]71号《湖塘村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村委应在政府的监督下严格按招投标办法实施。 四、农村道建设、养护经费分担 建设养护经费实行以村为主,政府补贴,具体办法如下: 1、镇村两级主干道路原则上以村为主,政府补贴,养护经费以每平方每年由政府补贴1元,包干养护;道路确认需要改造建设的,政府以每平方水泥路(厚18—20cm)补贴15元整,每平方沥青路(沥青摊铺不小于18+7cm)补贴20元整。 2、村级主要道路(以核定为准)水泥、沥青路,由政府每年每平方补贴养护经费1元。泥石路硬化前不享有养护经费,如泥石路改造政府以每平方水泥路(厚度不小于15cm)补贴10元整,每平方沥青路(沥青摊铺不小于15+5cm)补贴15元整。硬化后纳入养护补贴范畴。 3、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的道路由各村负担。 4、有物业的小区,包括周边道路由原在地物业公司负责养护。 5、街道和因拆迁安置无确定管辖的镇区道路的改造养护经费由政府承担。 6、经费支出,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镇政府按规定比例将经费下拨村委。 五、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监督 交管所为镇政府委派的监督管理部门,本着对政府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对全镇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实施监督,具体做好农村道路改修建方案的审核、招投标监督、工程量核实、工程质量评定、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政府补贴经费核算工作。 六、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工作考核制度 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工作的考核主要依据各村道路建设、养护制度、基础台账、巡查记录、规范施工、道路完好率、行风廉政等综合评定。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得分在96分以上镇政府补贴款按上述规定拨付,得分不足96分,每少一分,扣补贴款5%。(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 附件:1、镇村主要道路建设、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路线巡查记录表 3、镇村主要道路建设、养护申请表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镇村主要道路建设、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办法
考核
结果
实际
得分
一、组织机构建设
(15分)
1、各村应成立道路建设、养护领导小组。(5分)
2、配备专职巡查人员,完善管理网络。(10分)
1、未成立领导小组扣5分
2、是否建立道路建设、养护管理网络。未建立的扣5分,网络不健全的扣3分。
3、未配备必要巡查人员扣5分
二、规章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各村道路建设养护责任制。(5分)
2、建立健全道路巡查制度。(10分)
1、查道路建设养护责任制落实情况,未有扣5分。
2、查道路巡查台账,未有台账扣10分,巡查记录不全每缺一条扣0.2分。
三、道路建设养护基础工作
(30分)
1、大型项目应按规定实施招投标。(10分)
2、凡道路建设项目均需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10分)
3、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记录。(10分)
1、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扣10分。
2、未有施工合同扣5分,未有施工安全协议扣5分。
3、日常养护工作记录缺一条扣2分。
四、道路完好率(20分)
为确保安全畅通,道路完好率应在总面积的95%以上
不足95%的,每低1%扣2分。
五、廉政建设
(20分)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
未按要求执行相关制度的有一项扣2分,发生重大违纪行为经相关部门处理的不得分。
附件2:
路线巡查记录表
巡 查 情 况
巡查时间:
路线起讫:
检查情况:
巡查人:
处 理 情 况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经办人:
附件3:
镇村主要道路建设、养护申请表
村委(章)
时间
路线起讫
建设、养护内容: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镇政府意见:
工程项目数量另附工程内容计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