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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07-0004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07〕55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07-09-29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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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
湖政〔2007〕55号
 

各村,相关部门:
   为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用地秩序,根据区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武政办发[2007]99号)文件精神,我镇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目的,以严格执法为手段,立足清理抓规范,坚持整治强管理,自查见底、自纠到位,集中100天时间,彻底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全镇“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所上升的态势。
   二、明确整治重点
   1、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的规模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用地行为。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一律不再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三、明确工作步骤
   整个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10月10日)。在制订方案、搞好发动的基础上,各村要根据整治的重点,对本村范围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如实登记填表,并将清理结果按要求报送镇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所内)。
   2、查处纠正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针对清理出来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我镇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打击。
   3、监督整改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接受区级部门检查验收,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对有案不报、整改不及时到位的,将追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明确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顺利推进,镇成立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陆秋明任组长,李文平、殷宪荣任副组长,时建中、汤金平、张志洪、谭志新、金建荣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汤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工作小组配合职能部门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担任。国土、建设、交管、公安、“两违”办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通力合作,共同把关,及时做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利用多种形式,要广泛宣传依法用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违法违规的不良后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从而在全镇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3、严肃依法查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对于一些顶风作案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实行长效管理。各村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土地管理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反映,落实措施,实施长效管理,促进规范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土地  执法活动  通知
    湖塘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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