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重污染企业: 根据省太湖流域污染防治及蓝藻治理现场会精神和武进区武政发[2007]80号文《关于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实施停排和限排水污染物的紧急通知》精神(附件1),根据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排放污水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实施强制性停排和限排水污染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停排限排的范围:对印染、化工及后整理行业(名单详见附件2)实施停排和限排废水,限排量为50%。 二、实施停排限排的时间要求:停排和限排决定统一从2007年6月3日12时起开始执行,复产时间根据区要求另行通知。 三、相关措施 1、镇政府成立污染防治督查领导小组:陆秋明镇长任组长,王晓剑、韩汉平副镇长任副组长,组员由管建全、程曙清、王浩荣、张建军、张雪南、李志歧等组成。 2、督查组将在停排限排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停排、限排的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对存在违法排污,不按要求停排和限排,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将报区环保局依法按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处罚上限予以处理。 附:1、武政发[2007]80号关于对部分企事业实施停排和限排水污染物的紧急通知 2、停排和限排企业名单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 整治 通知 湖塘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3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2: 停排和限排企业单位名单 一、停排企业 1、常州市鸣凰化工厂 2、常州市圣力化工厂 3、常州市武进永发化工厂 4、常州市武进华胜化工厂 5、常州市武进利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限排企业(限排50%) 1、常州市武进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常州市武进马杭污水处理厂 3、常州市武进湖塘水处理有限公司 三、接入镇三个污水处理厂和接入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所有企业同步限排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