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对部分重污染企业实施停排、限排水污染物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07-0003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07〕41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07-06-03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对排放污水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实施强制性停排和限排水污染物

相关阅读:

关于对部分重污染企业实施停排、限排水污染物的紧急通知
湖政〔2007〕41号
 

各有关重污染企业:
   根据省太湖流域污染防治及蓝藻治理现场会精神和武进区武政发[2007]80号文《关于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实施停排和限排水污染物的紧急通知》精神(附件1),根据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排放污水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实施强制性停排和限排水污染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停排限排的范围:对印染、化工及后整理行业(名单详见附件2)实施停排和限排废水,限排量为50%。
   二、实施停排限排的时间要求:停排和限排决定统一从2007年6月3日12时起开始执行,复产时间根据区要求另行通知。
   三、相关措施
   1、镇政府成立污染防治督查领导小组:陆秋明镇长任组长,王晓剑、韩汉平副镇长任副组长,组员由管建全、程曙清、王浩荣、张建军、张雪南、李志歧等组成。
   2、督查组将在停排限排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停排、限排的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对存在违法排污,不按要求停排和限排,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将报区环保局依法按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处罚上限予以处理。
   附:1、武政发[2007]80号关于对部分企事业实施停排和限排水污染物的紧急通知
       2、停排和限排企业名单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  整治  通知
    湖塘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3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2:
   停排和限排企业单位名单
     
       一、停排企业
   1、常州市鸣凰化工厂
   2、常州市圣力化工厂
   3、常州市武进永发化工厂
   4、常州市武进华胜化工厂
   5、常州市武进利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限排企业(限排50%)
   1、常州市武进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常州市武进马杭污水处理厂
   3、常州市武进湖塘水处理有限公司
   三、接入镇三个污水处理厂和接入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所有企业同步限排50%。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