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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湖塘镇2012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2-000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2〕71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2-08-21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不断巩固扩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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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2012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湖政〔2012〕71号
 

各街道,各社区,各部门:

为不断巩固扩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化、常态化,现制定《湖塘镇2012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思想道德建设这个根本,以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为契机,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创新深化,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化品质,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根据《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五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工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活动和公共关系)以及四种测评方式(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和网络媒体调查),综合考虑《2012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决定在镇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下成立综合协调组、公共环境组、社区与未成年人工作组、民意回应与问责组等4个工作组。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1.成员

组  长:朱佳莉 

副组长:张映霞 

顾宏亮 

联络员:金静菊

2.主要职责

(1)拟定2012年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及迎检计划;

(2)组织、协调全镇创建活动,组织全镇动员会议、指挥部工作会议及创建办工作会议;

(3)负责对《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台账资料(含未成年人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收集、汇总及迎检;

(4)组织日常测评及结果公布通报点评;

(5)负责对测评体系进行解读、培训,编发操作手册;

(6)负责迎检期间的协调工作和指挥平台信息发布。

(二)公共环境组

1.成  员

组  长:孙震文 

副组长:樊  烨

彭焕良 

联络员:沈秀芳

2.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2012年公共环境组迎检方案;

(2)负责测评体系中“公共环境”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环境、街巷环境、市场环境、小区环境、餐饮店环境及市民评价”内容的对标达标;

(3)负责测评体系中“供电、燃气、自来水”等行业的对标达标及督查工作;

(4)负责落实公共场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整治工作;

(5)负责对公共环境涉及项目进行督查、整改,全力提升各类公共场所环境面貌。

(三)社区与未成年人工作组

1.成  员

组  长:闻  洁 

副组长:周玉萍   

        秦建法 

联络员:顾  群、张  巍

2.社区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社区工作组(含问卷调查)迎检方案;

(2)负责入户宣传工作;

(3)负责涉及社区(含物业服务行业)测评指标的对标达标工作;

(4)负责社区创建工作的督查、整改、提升;

(5)负责对迎检期间问卷调查的信息沟通工作。

3.未成年人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未成年人工作组迎检方案;

(2)负责《2012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所涉及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中华经典诵读、心理健康教育、乡村少年宫、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内容的对标达标;

(3)负责测评体系中“重点工作”所涉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内容的对标达标;

(4)负责组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台账资料的收集、汇总;

(5)负责组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点的督查、整改;

(6)负责组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卷调查专项内容的宣传、知晓及应答,提升市民知晓率。

(四)民意回应与问责组

1.成  员

组  长:蒋志龙

副组长:吕所明   

        钱勤东   

联络员:倪建忠、何晓帆

2.主要职责

(1)负责对创建过程中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处理,办理结果的反馈、上报工作;

(2)负责对各工作组、各部门创建任务完成情况、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各组工作人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具体人员由各组组长负责确定。各组按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工作要求

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是全镇加快现代化进程、优化城市发展、增进人民幸福的现实需要,是引领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决策,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作为、奋力作为、有效作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名符其实的文明城市。

    1.落实责任,增强聚合力。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力强化镇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指挥部的指挥枢纽作用,对新一轮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推动;镇创建办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组织推进、督查指导、日常管理等职能,确保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不懈、常抓常新。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精心设计载体和抓手,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配合意识,各负其责、各展所长、相互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2.督查整改,增强执行力。要强化指数测评“指挥棒”的作用,认真组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及时通报公布结果,定期点评分析,督促整改提高。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多次问题整改不力或出现“回潮”现象的单位进行问责。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大范围自查自纠,大力度整改完善。发挥文明城市“市民督查团”的能动作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让广大市民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督促改进。

    3.营造氛围,增强引导力。通过《湖塘情况》、《湖塘快讯》、镇政府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突出成效和明显进展,推广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在工作中的新气象、新变化、新经验,曝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知晓率、满意率。综合运用大众媒体和社会广告媒介,加强公益广告的常态发布,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广泛深入开展“文明连着你我他,诚请市民来找差”、“学雷锋”志愿服务、“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形成文明城市建设“人人都关心、人人都参与、人人当先行”的生动局面。

4.放大品牌,增强辐射力。着力提升“道德讲堂”品质,在深化内涵、优化流程、强化机制上求突破、促提升,引导干部群众走进讲堂修身律己,经常“洗心”、“净心”,强化“常人尚德”的城市印象。持续推进“阳光驿站”、巩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先地位。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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