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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3年湖塘镇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3-0003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3〕41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3-04-07 发布日期: 2013-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全面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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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湖塘镇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
湖政〔2013〕41号
 

各街道办、社区,各相关单位:

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2013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的要求,我们要继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为目标,全面开创我镇动物防疫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动物防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总体要求

按照积极实施全镇民生幸福实事工程和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要求,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强基础、抓监管、促提升为重点,以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养殖环境整治等工作,不断推进动物公共卫生事业的全面进步,为全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 目标任务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100%,有效抗体水平常年保持在85%以上。免疫挂标、养殖防疫档案、业务台账信息管理达到上级要求。

2、加强动物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3、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完善动物疫情预警、应急机制。

4、指导和监督养殖行为,加强对畜牧投入品和畜禽粪尿污染整治的管理,积极推进“六项创建”行动。

5、严格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

6、重视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镇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由蒋志龙任组长,孙震文任副组长,成员由畜牧兽医站、城管中队、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市场科、服务业科、工商分局、派出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动物防疫主体所在的社区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对各社区的动物防疫考核。

各社区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落实镇与社区动物防疫责任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做好本区域内的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职能意识,以对社会和民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强化联动机制,形成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合力,维护全镇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2、抓住关键环节,夯实免疫基础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病发生的关键。在继续坚持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好“春季防疫突击行动”、“夏季高温大消毒和集中补免”及“秋冬季防疫大会战”三大防疫行动。春防行动从3月12日已开始,于4月25日前结束;夏季高温大消毒和集中补免行动时间为6月下旬至8月中旬;秋冬防疫大会战(包括犬防行动)计划于9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下旬全部结束。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早谋划,充分准备,及时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起坚实的免疫屏障。

3、规范检疫行为,坚持依法监管

加强生猪等动物及产品的检疫与监管工作是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放心消费”的重要措施。今年重点要抓好畜禽产地检疫、众恒公司的生猪屠宰检疫、养殖与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规范农贸市场活禽与畜产品经营行为,以及加大对养殖环节“抗生素”滥用等投入品监管、超市冷鲜肉的监督力度,认真排查区域内有无收购、宰杀、冷藏、加工、销售病死动物与肉品的窝点,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打击。加强宣传,提高畜禽养殖户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规范无害化处理行为,对自觉履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户实行经济补偿,严厉查处和杜绝乱抛乱弃现象。重视对检疫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管理素养和水平,打造出一支过硬的动物检疫与防疫管理队伍。

4、采取综合防控,确保疫情平稳

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一项依靠科学、严格执法、群防群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多措并举的原则。要统筹做到加强检疫,严防外疫传入和疫情传播;加强免疫,建立可靠的保护屏障;加强消毒,全力杀灭相关场所的病原微生物;加强监测,及时了解掌握畜禽的健康状况;加强监管,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到位;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核,切实增强责任制的落实。

5、坚持属地管理,整治养殖环境   

一些养殖场所周边环境的脏乱臭现象十分严重,不仅给邻近居民正常生活带来较大影响,也给城区环境面貌造成极大的压力。当前武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正在快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按照区政府规定,城区中心核心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相关社区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认识禁养工作的重要性,尽快摸清情况,研究解决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实施整治与禁养工作。镇环保、城管、防疫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社区的整治禁养工作,共同努力,以维护我镇生态环境整体面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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