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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湖塘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1-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1〕67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1-10-25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两非”行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镇“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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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湖政〔2011〕67号
 

各街道办、社区,各派出所、医院: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我镇“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湖塘镇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两非”行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镇“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两非”行为对家庭幸福和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两非”行为。全面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坚决拒绝“两非”行为。积极组织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时报道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进展,集中曝光“两非”典型案件,增强威慑力。

(二)集中力量查案办案,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镇计生服务站、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所、妇联等各相关部门将认真按照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的要求,多部门联动,集中时间与精力,加大对本辖区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对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非医学需要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凭证引流产等重点环节的整治,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对举报的每条涉案线索认真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处理到位。

(三)加强工作规范,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镇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建立和完善并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健全定点凭证引产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重点对流动人口、照顾再生育人群和人流引产群众的生育行为进行全程服务和跟踪管理,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四)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制度管理、利益导向、动态督导、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户籍登记管理、孕情信息管理通报协商制度,全面做好出生实名登记、引产、死产婴儿统计报告工作,建立镇计生服务站、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所、妇联等多部门的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同时,注重对全镇从事B超使用操作人员和妇产科医生定期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前有关“两非”行为整治的内容和要求,不断增强坚决抵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行动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集中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按照全国集中整治“两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相关部门下发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做出明确的保密和奖励承诺,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湖塘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519)86575203。

(二)治理阶段(2011年10月下旬—2012年1月)

1.全面检查,摸清家底

(1)检查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清理B超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等情况;

(2)全面检查个体诊所,重点清理超越执业许可范围及非法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使用B超机等情况;

(3)全面检查药物销售单位,重点清理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情况。

2.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1)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有关程序立案;

(2)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经调查取证属实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针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和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与信息共享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2月)

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若干督查组,对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进行督查评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内容。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领导,镇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朱佳莉  副镇长

副组长:张映霞  镇宣传委员

吕所明  镇纪委副书记

组  员:王敏东  湖塘中心派出所所长

        周文伟  鸣凰派出所所长

        顾建文  马杭派出所所长

        杨  波  湖塘中医院院长

        邹唯杰  鸣凰卫生院院长

        周培根  马杭卫生院院长

            莫茹萍  镇卫生计生科科长

            钱腊琴  镇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计生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直接关系到民族兴衰、人口安全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统一思想和行动,充分认识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镇卫生计生科牵头,镇派出所、卫生院、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总体部署和本部门职责要求,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做好协调,迅速行动,按照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狠抓重点,严肃执法。要按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大对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抓好对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四)标本兼治,完善机制。要加强沟通协作,注重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综合治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宣传倡导,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要完善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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