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稳步推进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全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3、4、5三个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性宣传服务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精神,切实提高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 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 下简称《决定》),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有重点、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确保《决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各单位要通过拉横幅标语、宣传橱窗、板报、知识竞赛、街头咨询、制作一批《决定》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决定》的氛围。镇党校也要将学习宣传《决定》纳入教学内容之中,大力宣传《决定》,积极把《决定》的宣传融入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及“5.29”、“9.25”等重大纪念日的集中性宣传活动中去,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对基层计生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在依法规范群众生育行为的同时,积极维护和保障服务的能力,在依法规范群众生育行为的同时,积极维护和保障群众依法生育和获得服务等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婚育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依法生育原则,通过对2007年度的生育计划对象调整以及2008年度的生育计划对象的排队摸底,进一步摸清育龄群众的婚、孕、育信息,对发现的未婚同居对象要及时送服务上门,督促其领取结婚证;对非意愿妊娠对象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对象要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对社会抚养费未征收到位对象加大征收力度,力争按照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三是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落实工作。认真做好2006年奖励扶助对象的信息变更工作和2007年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把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关,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领到奖励扶助金。四是做好信访工作。要及时排查因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引发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积极做好有关信访重点人员的信访工作,切实防止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切实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对已婚育龄妇女的B超查环、查孕、查病服务,重点对象为落实节育措施一年以上和到期需终止或变更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确保参检率达90%以上,并保证检查质量。对未参检对象,要利用各种途径对其随访,了解其孕、育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等情况,充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B超时间分组情况附后)。二是规范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随访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避孕节育有效率、不良反应防治率,切实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三是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倡导婚检。2007年区政府将婚检基本项目免费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三十件实事之一,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婚检。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同时要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叶酸类营养素规范服用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 四、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率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现居住地管理意识,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摸清流入育龄妇女数特别是流入半年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数,更要摸清她们的婚、孕、育、节育等情况,做到及时互通信息,从而有针对性地落实管理服务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与暂住人口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时获取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为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奠定基础,要加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力度。三是积极提供服务。要开展实施关爱外来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为他们提供B超检查、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生殖健康教育等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性宣传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成立集中性宣传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并加强检查督促,努力使此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此项活动情况将列入镇对村、社区、各单位的年终考核;活动结束时写好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上旬报镇计生服务站。 附:2007年B超时间安排表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人口与计划生育 服务 通知 湖塘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