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了认真搞好我镇的农业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现将《湖塘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和《湖塘镇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七日
湖塘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了解第一次农业普查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拓展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普查的组织领导 镇成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协调。领导小组由镇长陆秋明同志任组长,副镇长许岳兴、殷宪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吴鲲、吴敏峰、沈雷平、周玉萍、马志丹、李浩兴、江凤玉、管建全、金建安、冯鸣东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殷宪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江凤玉、崔济安担任,成员从有关部门中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普查工作的业务及质量控制、数据处理等工作。各行政村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三、普查的范围和对象、内容及方法 农业普查的范围和对象:在本镇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镇。 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十个方面: (1)农户家庭与人口特征信息; (2)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农村基础设施; (3)农村居民迁移、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 (4)农业土地利用状况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 (5)农村投资规模; (6)农业产业化水平; (7)农村贫困的小区域估计基础信息; (8)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9)小城镇的发展水平; (10)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 农业普查的方法:采取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划分普查小区,在普查小区内对被调查对象逐个清查登记。 四、普查的标准时点和工作阶段计划 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 我镇整个农业普查工作按上级统一部署开展。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宣传发动、组织机构和经费落实、清查摸底、划分普查小区、绘制小区图、制定实地调查计划、现场普查登记、复查验收、数据处理、普查资料装订包装上报等等。 五、质量控制 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由镇普查办公室负责并汇总上报。 镇普查办建立质量控制责任制,对清查摸底、调查登记、填报及审核普查表等多个环节实行全面质量控制。镇普查办公副主任及业务小组组长负责辖区内整个普查工作的质量。 六、奖励和处罚 各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镇普查办按照随机抽样和重点抽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各普查区的工作进行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检查。 对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农业普查有关规定的普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甚至违法的,依法处理。
湖塘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2006年9月 湖塘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常州市、武进区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普查任务,经研究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方法) 1、参加专业会议及业务培训。准时参加区及镇组织的各次普查会议和业务培训,得20分,迟到1次扣1分,缺席1次扣5分。 2、及时性。各普查区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各种报表报送及时得20分,迟报1天扣2分。 3、准确性。应填的报表和数据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瞒报和虚报,报表数据无差错、无遗漏得20分,有一项指标差错或遗漏扣2分。 4、完全性。清查摸底工作必须彻底完全,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得20分,遗漏1户扣5分,遗漏1人扣1分。 5、质量控制。按照上级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办法做好工作,上级抽查无差错得20分,如有一项质量控制存在问题不得分。 考核标准为10元/分。 二、考核对象:各村村会计(或普查指导员)及镇普查办全体人员。 三、其他 各村普查人员的考核办法由各村自定,考核费由各村自行解决。 以上考核办法,由镇普查办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
湖塘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