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2003年,全镇上下以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镇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使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今春3、4、5三个月,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以争先创优为中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突出重点,力争使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1、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强烈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和科普知识,弘扬婚育新风尚。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质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开展集中性的计生宣传进企业(集市)、进社区、进家庭,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要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宣传工作,要大力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掀起宣传学习热潮,认真宣传其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使群众都来关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从而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要加强婚育管理。普遍与育龄妇女见一次面,发一次宣传资料,对2004年度的生育计划逐个见面核查,必要时予以重新核对、调整,并张榜公布,确保正确率100%,同时对2005年的人口计划要进行排对摸底;对未婚同居对象要及时送服务上门,督促其领结婚证;凡计划外怀孕对象,都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的对象,要严格按《条例》的规定和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3、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意见》,进行流动人口情况清理,进一步核准外来人口底数,重点清理已婚育龄妇女数及其生育节育情况,并逐一登记建卡或调整卡片内容,加快建立流入人口现居住地与常住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的管理机制。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生育科普教育。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重点搞好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做到“四个突出”:①突出抓紧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工作有重点;②突出抓好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③突出抓好孕前工作,做好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④突出落实房屋出租户的管理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坚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制度,发现出具假证明造成违法生育的要一查到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以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为载体,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一次的B超查环、查孕、查病服务,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85%以上的参检率,并保证检查质量。对未参检的对象要及时上门访视,对长期外出的群众要与现居地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患病对象和各类异常情况要及时开展后续服务,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全面推行出身缺陷一级干预工程,督促新婚对象参加婚前检查、婚前培训。积极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 二、本次集中活动月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三月下旬): 1、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活动月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和各条线负责人组成。 2、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明确职责,做到任务、组织、奖惩三落实,并要公开张榜公布。 3、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突出以争先创优为主要内容及流动人口管理宣传。具体要求:①出黑板报1—2期;②对原有标语复新或重新制作;③积极向镇广播站、《武进日报》“人口天地”栏目投稿1—2篇;④各人口学校办班1—2期。 (二)行动阶段(三月下旬—五月下旬) 对照活动月内容,逐项进行落实。 (三)考核验收阶段(五月下旬) 各村、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小结报至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站根据活动月要求和单位总结,逐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单项考核评估。 三、考核奖励方法。 1、镇政府决定对本次活动进行百分考核,100%完成上述任务的农村镇管干部和计划生育干部奖200元,下降5%扣5分(按比例减少考核奖),企事业单位考核对象为党政负责人和计划生育干部,并参照上述考核办法进行。 2、本次活动考核奖由各单位支付。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