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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治安志愿者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72/2003-00066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03〕71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03-11-08 发布日期: 2003-1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制定加强治安志愿者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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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安志愿者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政〔2003〕71号
 

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挖掘和科学整合社会民力资源,提高群众性义务防范活动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扩大“建设平安湖塘、创建最安全地区”的群众基础,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建设平安武进、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印发的《江苏省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在全区组建万名治安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我镇决定组建2000名治安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努力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新格局。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建设治安志愿者队伍的重要意义
       治安志愿者队伍是群众自愿参加的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群众性义务防范力量,是开展群众性义务防范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是新形势下全民参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载体。
       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预防、控制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违法犯罪活动这一总体目标,广泛组织发动热心于维护社会治安的党员、团员、机关干部、在职职工、村民、离退休人员及其他群众,在综治办和公安机关的组织指导下;大力开展护村、护楼、护院、巡逻等群防群治活动,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及时捕获影响社会治安的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诱因,压降案件,积极预防和控制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镇综治委和公安机关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广泛组织发动,使更多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活动,做到人员配备充分、力量布局合理、活动方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社会效果明显;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
       当前,我镇正在深入开展“建设平安湖塘、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加强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正是平安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研究和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做好治安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使群众成为平安创建活动的真正主体,使治安志愿者队伍成为整个治安防控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活动
       各村、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自觉参与治安志愿者活动,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的良好社会风气。
       加入治安志愿者队伍;由本人自愿申请,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审查吸收,并登记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特殊技能、联系电话等。
       治安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要拓展招募范围,机关干部、厂长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大中专学生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参加治安防范活动的,都要积极动员他们参与;要把出租车驾驶员以及熟悉了解社会治安情况、与社会面接触较多的街头路面小店业主、送奶工、保洁员、邮递员、修理工等纳入治安志愿者招募范围。
       全镇第一批共招募2000名治安志愿者,各村、各单位在组建规模上要充分考虑本地实际,做到管辖范围与治安状况相结合、力量配置与实际需要相结合,数量服从需要、服从效果,按农村的每个村民小组、城区的每一幢居民楼不少于2上人来确定。
       三、履行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治安志愿者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
       治安志愿者在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搜集各类治安信息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二)以邻里守望、巡逻值勤等形式开展护村、护巷、护楼、护院等防范活动;
       (三)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
       (四)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 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活动,堵塞、整改安全防范隐患;
       (五)协助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和其他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教育转化和控制工作;
       (六)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综治办、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治安志愿活动顺利进行
       要提高治安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治安志愿者队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效率最大化。
       治安志愿者队伍由镇综治办、派出所统一组织领导;管理使用。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治保组织要经常关心治安志愿者的工作和生活,确保治安志愿者正常顺利开展工作。
       治安志愿者队伍实行统一编组管理,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其基本情况和专业特长组织开展活动,遇有重大紧急情况,统一调度使用。
       治安志愿者应当按照《治安志愿者值勤须知》要求值勤。治安志愿者在参与治安巡逻防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活动时;应佩戴印有“治安”标识的袖套或背心。
       各派出所要建立治安志愿者队伍基础台账,主要包括人员名册、布局配置、值勤记录、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工作成绩、好人好事等内容,及时表扬先进,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进行及时调整;明确1名负责人兼管治安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建立经常联系制度。综治办同时建立有关人员名单资料、全镇力量布局方面的台账,并根据治安形势和工作要求的变化及时协调派出所对队伍做好充实调整等有关工作。
       建立奖励机制,区每年表彰一次先进治安志愿者,对有见义勇为行为的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及时表彰,我镇将根据情况进行表彰奖励,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附:l、治安志愿者值勤须知
           2、治安志愿者申请表
           3、治安志愿者花名册
    治安志愿者值勤须知
       一、值勤标志
       1、离退休干部、退休厂企职工、街头路面小店业主、邮递员、出租车驾驶员、修理工、农村和社区治安积极分于统一佩戴印有“治安”字样的红色袖套。
       2、清洁工、送奶工等治安志愿者工作时统一穿着印有“治安”字样的红色夜光背。
       二、值勤场所
       1、离退休干部、退休厂企职工、农村和社区治安积极分子值勤场所:主要在自已居住的所在地辖区、自然村、厂企周围;如经所在地派出所等组织批准,也可以垮区域值勤。
       2、小店业主、摩托车修理店店主、出租车驾驶员、清洁工、送奶工、邮递员等治安志愿者的值勤场所:主要在自已的工作场所、活动区域、途径地区。
       三、值勤时间
       由各派出所根据辖区治安状况、治安志愿者的职业特点等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四、值勤方法
       1、值勤中发现有形迹可疑人员、陌生人员,要特别注意观察、盘问,形迹特别可疑的要进行适当跟踪,如发现实施作案的应当以高声呼喊、敲击物品发出响声等方式惊动作案人员,迫使其放弃作案,并及时用电话报警。在力量不足、没有绝对把握抓获的情况下;不要接近作案人员和实施抓捕行动。
       2、注意发现可疑物品。摩托车要记住牌照、型号、颜色、新旧程度、车架、发动机号,观察车锁处是否有撬痕;自行车要看清型号、颜色、牌照等;其它物品要记住主要特征、数量等。
       3、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在无法现行抓获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条件的要进行跟踪;尽量摸清嫌疑人员的基本情况(住所、工作单位、同伙人员情况等),并牢记其体貌特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发现公共设施缺损(如自来水管爆破、煤气泄漏、窖井盖损坏、电线冒火花、交通事故等)以及发现走失的迷路老人和儿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发现聚众赌博、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和药品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在辖区居民中注意收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信息,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
       五、社区民警联系方法
       社区民警姓名:联系电话:
       六、报警方法
       发现情况后可用手机、固定电话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警或直接拨打110报警;手机、固定电话报警不要拨区号,直接拨打110 即可。
       (本须知,治安志愿者人手一份)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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