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发展,为进一步适应本镇农业生产发展的特点,并朝着现代化、都市型农业方向迈进。依托城区划开发和大学城的建设,抓住机遇,搞好“菜篮子”工程,繁荣市场、致富农民,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确保党中央提出的“农业增效、农业增收、农村发展”战略决策的落实。同时,建立新型现代农业的框架和理念,创建一流的高标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使我镇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再上新台阶、形成新优势、创造新特色。 因此,为了尽快把园区建成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现代化、环境园林化、科技含量高、技术品种新、有特色、高效益的示范基地。集新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培训学习、科技实验、观光休闲、示范带头与一体的多功能经济实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段实施,并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的建园思路,做到精心操作、突出重点、政策扶持、讲究实效,真正使园区建设成为我镇、全区乃至常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为建立都市型现代化农业,全面奔小康作出贡献。 为了达到和实现上述要求和目标,决定采用激励措施,并在镇农发基金中按排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具体为: 1、种植业: 林果、蔬菜、花卉苗木及鲜切花、甜玉米。 ①、对进区50亩以内(30-50亩),每亩补贴300元;50亩以上部分每亩补贴400元。 ②、对设施栽培按大棚(标准棚)每个补贴500元。注:面积和设施实行单项奖励。 2、养殖业: ①、奶牛30头以上(场)补贴30000元;50头以上补贴50000元。 ②、特种养殖:投资 20万元以上补贴20000元;投资 30万元以上,补贴30000元;投资50万元以上,补贴50000元。 ③、水产:面积30亩以上或特种水产投资 30万元以上,补贴30000元;特种水产投资 50万元以上,补贴60000元。 3、获奖科目单项奖: ①、种植业项目农产品列入无公害绿色食品并获得证书,销售100万元以上,奖励 30000元。 ②、养殖业项目农产品列入无公害绿色食品并获得证书(及市级优质产品),销售100万元以上,奖励30000元。 ③、获省级示范工程项目,奖励50000元;获市级示范工程项目,奖励30000元,获区级示范工程项目,奖励20000元。 以上进区项目应服从园区统一管理和规划,否则取消补贴奖励政策。补贴奖励方案的实施,由镇项目设施领导小组及园区、镇农口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验收),审核同意后,按标准执行并兑现补贴奖励。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