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2003年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和中央第十三次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紧紧围绕争创实现“两个转变”示范镇的目标,认真规划部署,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立足于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我镇再度被区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工作示范乡镇”,但还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村与村之间的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规范化管理的内涵、质量有待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未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机制尚未真正得到落实,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为使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更大的推进,经研究决定,利用今春3、4、5、三个月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以争先创优为中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第十三次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强烈的舆论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和科普知识,弘扬婚育新风尚。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质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开展集中性的计生宣传进企业(集市)、进社区、进家庭和送计生科普知识、送服务、送温暖“三进三送”活动,形成声势,把知识和服务实实在在地送进千家万户,切实提高育龄群众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从而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以抓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提高规范化管理的内涵质量。 (一)以抓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提高规范化管理的内涵质量。 (二)要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村(居)民自治制度,在集中活动月期间,广泛开展一次群众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的活动,真正体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效能。 (三)要加强婚育管理。普遍与育龄妇女见一次面,发一次宣传资料,对2003年度的生育计划重新逐个排查,核对调整,并张榜公布,确保正确率100%,同时对2004年的人口计划要进行排对摸底,凡计划外怀孕对象,都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的对象,要严格按《条例》的规定和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派出所对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清理整治工作的机会,进行流动人口情况清理,进一步核准外来人口底数,重点清理已婚育龄妇女数及其生育节育情况,并逐一登记建卡或调整卡片内容,清理的同时普遍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孕检,提供避孕节育优质和生殖保健服务,并在《登记卡》上作好记录,把好验证关,坚持户籍地、现居住地两地协调制度,互通信息。 三、以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为载体,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水平。 (一)认真做好RTI工程后续随访服务。 (二)RTI工程密切结合对落实不同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不同年龄的对象开展针对性的B超检查、血压及体重测量、乳房检查等服务,特别是对有避孕节育副反应的要及时组织治疗,环位不正的要及时换环,落环的要及时补环,对皮埋、服药10年以上的要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三)全面推行出身缺陷一级干预工程,督促新婚对象参加婚前检查、婚前培训。 (四)积极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 四、本次集中活动月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三月下旬) 1、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活动月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和各条线负责人组成。 2、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明确职责,做到任务、组织、奖惩三落实,并要公开张榜公布。 3、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突出以争先创优为主要内容及流动人口管理宣传。具体要求:①出黑板报1—2期;②对原有标语复新或重新制作;③积极向镇广播站、《武进日报》“人口天地”栏目投稿1—2篇;④各人口学校办班1—2期。 (二)行动阶段(三月下旬—五月下旬) 对照活动月内容,逐项进行落实。 (三)考核验收阶段(五月下旬) 各村、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小结报至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站根据活动月要求和单位总结,逐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单项考核评估。 五、考核奖励方法 1、镇政府决定对本次活动进行百分考核,100%完成上述任务的农村镇管干部和计划生育干部奖200元,下降5%扣5分(按比例减少考核奖),企事业单位考核对象为党政负责人和计划生育干部,并参照上述考核办法进行。 2、本次活动考核奖由各单位支付。
湖塘镇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