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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湖塘镇2012年绿化工程管护工作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2-0001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2〕21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2-03-16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切实巩固全镇绿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城乡绿化工程的生态效应,特制定全镇绿化工程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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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2012年绿化工程管护工作实施意见
湖政〔2012〕21号
 

各街道办,各社区,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巩固全镇绿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城乡绿化工程的生态效应,现特制定全镇绿化工程管护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管护责任范围

各社区、事业单位绿化管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由社区、事业单位自行负责管理养护,各社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绿化工程管护工作时间: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

三、建立管护、养护机制

1、镇农技农机站作为考核单位,负责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加强对各管养单位的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监管;

2、各社区、事业单位属地管理的绿化养护工作要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由镇农技农机站具体明确管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制订并实行相应的管护工作办法。

四、强化管护工作考核

镇农技农机站对各社区及事业单位的绿化管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镇政府每年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对各社区及事业单位的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并作为年终各相关单位主要干部百分考核的依据。

 

附:1.湖塘镇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2.湖塘镇绿化工程养护管理百分考核细则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月

下载附件: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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