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全镇良好的用地环境和用地建设秩序,建立健全“两违”执法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根据武政办发〔2013〕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的通知》、区政府2012年第25号《关于全区违法建设执法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以及武政发〔201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两违”执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为切实加强全镇“两违”巡查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姚铭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吴奋明、乔正宽、冯云娟任副组长,吴 玲、陈小龙、周文伟、张 辉、陈贤伟、张伟东、闵新忠、卢 乾为小组成员。各村(社区)要同时成立“两违”执法工作小组,村(社区)书记任组长,村(社区)主任任副组长,并明确“两违”巡查工作人员。
2、为进一步加强“两违”执法力度,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牛塘镇“两违”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两违”办),全面负责日常“两违”巡查和“两违”执法,由冯云娟同志兼任“两违”办主任,张伟东、张 辉、陈贤伟任副主任,成员为镇城管中队队员以及国土所、建管所指定专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城管中队。各村(社区)、纪检监察、公安、财政、国土、建设、城管、环保、工商、经发等为“两违”执法共同责任部门,分工负责,严厉打击“两违”现象。
二、严格巡查,全面掌握 “两违”动态
进一步健全动态巡查网络建设,落实镇、村两级动态巡查报告制度,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切实开展动态巡查,全面掌握用地动态。
1、各村(社区)书记 、主任为本村“两违”动态巡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处理负总责,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动态巡查工作,每天负责巡查和向镇“两违”办和国土资源所报告,发现“两违”情况应及时派员制止。
2、镇“两违”办全面负责“两违”日常动态巡查,相关人员必须每天对辖区巡查两遍,并建立巡查台账,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镇“两违”办负责每天将本镇范围的巡查情况向镇政府、镇纪检监察部门和区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两违”执法各共同责任部门,要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国土资源所负责单位新增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建管所负责民房(个体)、企业和建成区单位违章建筑立案查处;城管中队具体负责 “两违”动态巡查和“两违”建筑强制拆除的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全程配合“两违”查处执法,做好“两违”拆除前后的相关协调工作。
三、快速反应,严厉打击“两违”现象
建立打击“两违”的快速反应机制,共同打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确保“双零”目标的实现。
1、强化镇级联合执法机制。镇“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违章建设的巡查、制止、查处、拆除、没收和复耕复绿工作,具体执法由镇“两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对于村级自查和镇各部门巡查发现的民房(个体) 及单位零星“两违”现象,“两违”办要做到快速反应,露头就打,当天必须拆除;对于较大“两违”,国土、建设、城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会签流程提出处理办法及时上报镇政府,由镇“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处理意见,明确需拆除的“两违”办必须于3天内组织落实拆除,督促复垦到位。
2、建立“两违”区镇联合执法机制。发现重大“两违”行为难以实施拆除的,由国土所和“两违”办根据镇“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区国土局和区“两违”办,由区国土局、区城管局、区“两违”执法中队等相关单位人员赴现场做好调查取证、宣传教育、发出自行拆除通知书等前期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力量,配合镇政府拆除到位。
3、落实区级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对区“两违”中队难以快速实施拆除的,镇政府将提请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建设、规划、国土、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及时拆除到位。
四、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1、健全工作机制。镇“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镇“两违”执法情况并进行跟踪督办,同时负责对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两违”执纪执法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依纪追究“两违”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2、实行责任追究。镇纪委监察部门将对“两违”执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村(社区)不履行职责,对本辖区内“两违”情况瞒报、漏报形成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镇纪委监察部门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追究相关责任;“两违”执法共同责任单位未按工作要求履责到位的,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相关“两违”巡查人员未能及时发现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行问责。
3、严格奖惩考核。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两违”执法监管机制,本镇将 “两违”执法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年度考核,严格对照国土部门年度卫星卫片执法检查,对出现“两违”数量多、性质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村(社区)、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部门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年度“两违”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本镇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一定奖励。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