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村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操作程序和建设、管理行为,促进我镇村级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牛发〔2005〕33号关于下发《牛塘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村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提出如下规定。
一、工程项目内容
村级集体资金投入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房屋工程、水电工程、装璜工程、绿化工程、桥梁道路工程、路灯工程、管道工程、水利工程、监控工程等)的建设。
二、管理原则与要求
1、坚持项目必须报批的原则:所有村级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报批。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报镇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提交镇政府领导集体商定;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报镇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会签,项目批复报镇纪检监察审计科备案。
2、坚持公开招投标的原则: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其中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5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由村(社区)申请,镇纪检监察审计科组织实施招投标;5万元以下工程,报请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程序由村(社区)进行集体讨论,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采用自行招标或直接发包,会议纪要及工程项目相关材料报镇纪检监察审计科备案,如有必要也可报请镇纪检监察审计科组织公开招投标。
3、坚持规范发包合同的原则:工程招投标结束后,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并与镇纪委签订《廉政责任书》。对村级建设工程涉及金额万元以上的零星工程也应签订施工合同。
4、坚持严格施工过程变更的原则:施工合同签订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所有工程必须确定建设项目负责人,达到监理、跟踪审计要求的,必须确立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中如有图纸变更,必须对变更项目的图纸进行预审,同时对施工中涉及隐蔽、变更工程签证计量的,签证资料须经现场甲方代表会同相关单位按镇要求进行共同签字确认。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施工,严禁少批多建,如果增补工程量超出合同量的20%以上必须重新进行招投标。
5、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的原则:所有村级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并将施工结算资料报镇纪检监察审计科进行委托审计,5万元以下的工程由村(社区)自行审计。同时对施工单位任意高估项目结算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工程结算造价核减率在10%以内的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10%的部分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施工单位工程款内直接扣除。
6、坚持严格付款程序的原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的付款程序由镇农经站负责监管,严格按照审计要求进行审计,凡未审计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支付工程款。
7、坚持项目完善档案资料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以便查考。
三、责任与措施
村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责任人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纪检监察审计科负责业务指导和负责招投标、审计等相关工作,镇农经站负责监督实施。凡未执行规定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村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表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6日
村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工 程
地 点
预计开工
竣工日期
工程性质
建筑面积
投资额
万元
项目概况
申报理由
村(社区)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部门
意 见
镇分管领导
镇分管建设领导意见
镇主要领导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村留存,一份报镇、纪检监察审计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