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意见》、《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常政发〔2011〕147号《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和武政发〔2012〕20号《关于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优美乡村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优美乡村建设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环保优先方针,坚持行政推动、社会参与,科学规划、注重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全面实施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村庄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二、主要目标任务
用两年时间(2012-2013年),对全镇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进一步改善全镇农村环境面貌,确保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农村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不断提升。到2012年底,全镇60%行政村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其中,位于城镇主要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水系、周边村、重点工业园区等重要窗口地带的规划保留点村庄完成环境整治任务,普遍达到《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中的二星级“康居乡村”标准,如期实现村级“四有一责”达标创建目标任务。丫河村创成三星级“康居乡村”;厚恕村、卢家巷村创成一类整治村;塘口村、卢西村创成二类整治村;漕溪等四个村创成三类整治村。2013年底前,其余40%行政村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非规划保留点村庄达到《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中的“环境整洁村庄”标准;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三、整治范围和建设标准
根据省市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现状,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划分四种类型,并分别按照相应的整治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力求取得更大的实效。
(一)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村。位于城镇主要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等重要窗口地带的规划保留点村庄,按照“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由镇建管所牵头规划设计院制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加大有效投入,高标准实施村庄建筑物出新,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宅、公共建筑得到保护和修缮,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得到合理整治;突出乡土、生态、景观简朴亲切,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放大亮点特色,村庄环境优美、宜居;全面达到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标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完善。
(二)重点整治型村庄 (一类整治村)。位于重要窗口地带和达到“五化三有”建设标准的规划保留点村庄,按照“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全面提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注重村庄风貌,建筑外观协调整洁,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宅、公共建筑得到保护和修缮;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加强“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村内生活污水推行集中处理,工业污染有效治理;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全面达标,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基本完善。
(三)巩固提升型村庄(二类整治村)。已达到“五化三有”建设标准,但不在重要窗口地带的规划保留点村庄,按照“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重点整治农业废弃物、村内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水;对“四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场地进行补绿增绿,进一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彰显建筑外观协调整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全面达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四)环境整洁型村庄(三类整治村)。非规划保留点及已划入近期建设拆迁范围的村庄,按照“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加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放整治力度,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达到环境整洁村庄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2年1月-2012年2月)
1、镇成立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铭泽,副组长:乔正宽、吴奋明,组员:生态环境所、农经站、建管所、城管所、交管所、派出所、土管所、环保科、农林站、水利站、工商分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各村也要相应成立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书记、村主任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制订工作计划。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三个时间节点(2012年6月底前、12月底、2013年底前),及时制订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搞好总体部署,同时根据所辖村庄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推进措施。
3、动员部署。镇、村分层次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要求和时序进度,加大宣传发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着力营造浓厚的推进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3年10月)
1、201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高速公路沿线两侧村庄可视范围内(200米以内)的建筑物立面出新等环境整治任务;完成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丫河村)创建、一类整治村1个(厚恕村)和二类整治村1个(塘口村)的整治达标任务。
2、2012年12月底前,全镇完成一类整治村1个(卢家巷村)和二类整治村1个(卢西村)的整治达标任务。
3、2013年底前,其余4个村(漕溪村、青云村、沈家弄村、高家村)全面完成三类整治村的环境整治达标建设任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6月-2013年12月)
镇工作组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实施情况,根据三个时间节点的时序进度,结合各村达标验收申请,组织镇相关部门开展预验收,逐村过堂,严格把关,统一申报区级考核验收。根据镇级考评情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分批进行考核验收,并积极向省、市申报三星级“康居乡村”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解决村庄环境整治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村主要领导是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工作措施,推行村领导分工负责到组的工作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镇各村各部门要加强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升城乡环境,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快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2、强化工作责任。坚持“主导在镇、主抓在村、主体在民”的原则,全面提升镇级推动力、村级行动力和社会参与力。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和督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镇生态环境所、镇农经站、建管所负责村庄环境整治的牵头、规划编制和指导督查工作;镇生态环境所负责指导村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和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镇城管所负责违章乱搭建拆除工作;镇农林站负责指导农业废弃物整治、生态农业、生活污水和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及村庄绿化美化工作;镇水利站负责指导改水和河道沟塘疏浚工作;镇环保科负责指导农村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镇交通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和道路通达建设工作;镇文广教体科负责指导村庄文化设施建设及村庄体育设施建设工作;镇国土所、派出所、工商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作。
3、加大财政投入。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庄环境整治,对村庄环境整治达标村实施以奖代补。由区确定的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村,村庄环境整治方案规划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考核验收通过后奖励每村50万元,对一些整治任务重、建设标准高、实施后效果特别明显的村,经区考核验收后,另外给予一定的补贴;一类整治达标村由区财政补助每村30万元,一些村庄环境基础好、村域风貌特色明的村可按要求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经考核验收通过也可享受同等奖励政策;对二类整治达标村补助每村20万元。镇也将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创建情况给予一定的专项补贴。
4、严格督查考核。各村要围绕目标任务,按序时进度,切实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指导力度,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汇总分析,实行动态跟踪。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将考评结果纳入村主要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切实增强各村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性,确保全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人居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6日
名词解释
1、“六整治”、“六提升”:“六整治”是指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乱堆乱放、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农业废弃物、整治疏浚河道沟塘;“六提升”是指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提升饮水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
2、“三整治、一保障”:“三整治”是指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乱堆乱放;“一保障”是指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3、重要窗口地带:是指位于城镇主要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水系、水体、江河湖泊周边以及城镇、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省级以上(含省级)风景名胜区周边等地带。
4、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是指“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和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
5、“五化三有”:是我区村庄环境整治的建设内容,“五化”是指道路硬化、卫生洁化、河塘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三有”是指有长效管理机制、有公共服务中心、有乡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