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使广大镇办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生活待遇逐步提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镇办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金合理增长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1、由镇财政支付退休费的退休职工;
2、企业改制前,原镇养老办在册的,现由企业支付退休费的退休职工。
二、实施办法
今后以上人员退休生活补助金将根据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长水平的20%进行同步调整。
三、增补标准及执行时间
据测算,二○一一年度增加的退休职工生活补助金标准为30元/月。
从二○一一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四、支付渠道
镇办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金的增长部分,均由镇财政支出,支付形式不变。在企业领取退休费的退休职工,增资部分由企业先行支付,年终镇财政与企业一次性结算。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