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秩序,按照武进区及我镇的总体规划,结合我镇建筑市场规范型操作具体要求,同时完善在建建设工程规范化、合法化、程序化的有序推进。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我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报批程序
(一)建设单位在符合城区总体规划地块的需建工程,必须申报办理下列合法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1、提供合法的土地手续。
2、建管所对需建工程进行规划初审。
3、到武进区规划局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4、由企业申报到武进区发改局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5、凭《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到武进区规划局申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提供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7、有资质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图纸》。
8、凭《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到区建设局审图中心办理图纸审核手续。
9、以上手续,由建设与施工单位凭图纸到武进区建设局办理建设项目招标、安监、质监等登记手续,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到镇建管所备案。
(二)对我镇湖滨路以东地块,已被纳入城区总体规划的,以及其他原因暂不能办理正规建设手续的需建工程,必须办理下列相关建设登记管理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1、由建设单位向牛塘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镇长或分管建设的副镇长签字同意。
2、提供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有资质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图纸》。
4、由镇建管所协助企业到区建设局办理建设项目登记传递手续。
5、凭《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到区建设局审图中心办理图纸审核手续。
6、由建设与施工单位,到武进区建设局办理建设项目招标、安监、质监等登记手续后到镇建管所备案。
二、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单位应提供企业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方案文本,建筑物彩色立体效果图。
2、建筑物间距应按照相关的消防,生产工艺要求及安全间距控制,各类建筑密度、容积率指标不得超过规定值。
3、道路两侧绿化必须符合控规要求。
4、建设单位必须保持建筑物的外观色调与整体环境相协调,厂房附属建筑应加以适当遮蔽。
三、建筑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场地醒目处设置工程简介牌,标明工程项目
的建设、承建施工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及企业资质等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凡因施工需要占用交通市政道路的,必须到镇交管所办理临时占
用道路手续,并按批准范围执行。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占用道路。
3、道路两侧的建筑施工场地周围应砌筑高度不低于2米的临时围墙,并用纸巾灰粉刷,做到牢固、整洁、美观。
4、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5、保证施工场地外的交通道路畅通。做到道路平整、坚实清洁、无坑洼积水,不随意抛扬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确保施工安全。
6、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工棚、配电间及其他设施,必须在工程竣工后15天内拆除。
7、安全生产必须按建筑规划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事故发生。
四、违章查处
对企业在建工程无规划红线,无地质勘察报告及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无规范施工合同,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体工匠建造;无任何报建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章工程,由镇建管所负责初查,并报镇政府会同区规划局、区建设局等上级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