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牛塘镇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牛塘镇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快全镇能源利用结构的调整步伐,积极实施生态区建设,切实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常州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常政发[2004]192号)以及《关于印发武进区中心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05]54号)、以及武政办发[2006]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禁燃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加强环境基础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着力削减全镇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不断改善全镇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专项整治区域划定为:牛塘镇镇域范围(简称“禁燃区”)。
三、整治目标
至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区域范围内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在禁燃区专项整治区域内,拆除或改造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窑炉、生活炉灶(特种窑炉除外),推行天然气、集中供热、电、液化石油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使城市二氧化硫、烟尘等大气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城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阶段(2006年10月——12月上旬)
主要工作:
1、宣传发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禁燃”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好广大群众特别是“禁燃”有关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宣传发动工作。
2、开好二级干部会议,向干部、企业负责人、群众阐述开展“禁燃”工作的政策规定、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
3、对全镇的锅炉、窑炉、生活炉灶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重点查明燃烧炉窑的数量、燃料种类、规格、审批手续等,调查分三个组进行。工业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锅炉。农村组:重点调查分布在各村的除工业锅炉以外的燃煤炉灶。市镇组:重点调查二个集镇范围内的包括浴室、茶庄、饭店等经营场所燃煤炉灶。
4、整理好台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5月)
1、订立合同
A、镇领导小组与禁燃单位订立合同,合同中明确实施禁燃的各项政策规定、具体要求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B、镇与燃气公司订立合同,合同中明确载明实施禁燃以后,保障企业、居民、商业等用气单位的供气事宜,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
2、禁燃办公室组织人员,适时到各禁燃单位督促实施禁燃工作,并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3、对特种窑炉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区禁燃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
4、及时督促供气单位与用气单位建立联谊制度,就保障供应、安全用气达成共识。
5、对无正当理由、又不及时执行“禁燃”规定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宣传有关政策,督促其自觉主动实施禁燃,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则报区“禁燃”办公室处理。
6、及时掌握“禁燃”工作的进度,并记录好台账,及时向区“禁燃”办公室报告进度。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7年6月——8月)
1、对完成“禁燃”整改的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按规定向上申报,兑现补贴和奖励。
2、对未完成“禁燃”整改的单位,报区“禁燃”工作指挥部,请示处理意见。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届时区、镇将组织联合执法。
3、完善台账记录,及时存档。
五、部门分工
镇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镇宣传部门要负责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镇环保办要负责禁燃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统一负责禁燃工作的推进和监督管理,对各责任单位整治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责令拆除或者没收高污染燃料设施。镇安监办要协助环保办加强对整治对象的技术服务,帮助业主单位与锅炉生产厂家搭建供需对接的平台;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燃煤锅炉不再予以年检和发证;配合做好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单位拆除或者没收高污染燃料设施工作。镇建设办要认真督促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按照现有供气管网覆盖情况,编制全镇供气实施计划,并按要求在2007年6月底前搞好管网建设,做好供气技术服务工作。城管中队要配合相关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拆除或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镇企管站和工业集中区要协助环保等部门做好高污染燃料的专项整治工作。工商分局要协助各责任单位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整治工作的督促;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采取暂缓年审、变更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公安派出所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治安秩序。用电站要负责对煤改电整治单位的用电技术服务。镇信访办要负责协调处理整治引发的群众来访、投诉事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各村、各有关企业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村、本企业的禁燃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镇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污染燃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另行文)
2、营造声势。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把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舆论先行,将必要性、紧迫性告知广大群众,积极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政府组织,企业配合,群众参与,全力推进,整则必成。
3、形成推进合力。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既要对照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加强沟通与合作,从大局出发,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4、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要坚持有情操作,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注意做好业主生产和生活的有序衔接;另一方面,要搞好信息预警,发现不稳定苗头,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有关职能部门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制定预案,妥善处置。
5、注重长效管理。在完成禁燃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反弹和回潮。
200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