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武政办发[2005]8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金多娣
组员:卢惠秋 卞一平 王新华 周 波 陈 刚 陈晓东 包仲湘
办公室主任:卢惠秋
办公室成员:张银花 莫亚刚
二、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意义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具体行动,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将进一步激发全镇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武进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和奖励扶助标准
奖励扶助对象按照《常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见附件)及省、市相关解释口径进行认定。
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奖励扶助金不得抵消其他方面的优惠和补助。
四、奖励扶助金的来源和发放时间方式
奖励扶助金由区财政承担,奖励扶助金不占用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建立区财政专户,实行专财核算和直接拨付,按照便民原则,委托金融机构设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奖励扶助金的领取时间从2005年1月1日起计算。奖励扶助金原则上每半年(每年6月、12月)发放一次。
五、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为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确认程序、奖励扶助金最低标准、奖励扶助发放的方式等政策,执行市统一规定。
(2)公开透明,公开公正。通过对社会广泛宣传,向群众公开奖励扶助对象资格条件和确认办法、逐级审核、张榜公布、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确保奖励扶助政策公平公正执行。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区财政局建立奖励扶助金专户,负责委托金融机构发放奖励扶助金,被委托的金融机构负责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制作储蓄存折,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确保奖励扶助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手中。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组织管理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确认、初审工作,镇计生站设立办公室,负责全镇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的协调指导。
七、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9月10前为准备工作阶段。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 9月10日—9月15日为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宣传培训阶段。
第三阶段 9月16日—10月31日为奖励申报、审核、确认阶段,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无虚报,无遗漏,无差错,无延误。
第四阶段 11月1日—11月20日为奖励扶助金发放阶段,为奖励扶助金对象开设个人账户,制作奖励扶助金存折或储蓄卡,奖励扶助金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第五阶段 11月21日—11月25日为总结评估阶段。
认真总结此项工作,找出存在问题,使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从2006年起,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为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次经常性工作,在做好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年审复核的同时,对下一年度新增加的目标人群进行摸底测算,每年5月底前对新增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委托发放机构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前把奖励扶助金足额发放到位。
八、奖励扶助制度的监督管理
各村要把奖励扶助的政策、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确认办法、发放标准、发放渠道等情况张榜公布,并在镇计生站或财政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区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中介机构,对政策的执行情况,项目管理,资金到位和资金发放的公开、公平性进行监督,严厉查处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金的行为,对工作中出现把握政策不严,执行政策不公,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资金不到位,资金管理不善等重大问题,影响奖励扶助制度执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常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
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