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场:
根据农业税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为了切实加强农业税征管工作,现特制订农业税征管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目的
加强农业税征管工作考核是规范农业税征管行为的需要。 农村税费改革后,省、市、区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业税征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加强“五个到户”等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的同时,要求认真规范农业税征收行为,实现农业税征收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强农业税征管工作的考核,有利于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坚持依法治税、文明征税。在农业税减免款的安排使用上,对社会减免实行了先减后征。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在农业税征收方式上,将进行龙卡代征试点工作。因此,加强农业税征管工作的考核,也是适应农业税征管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农业税征管工作考核的内容为政策执行、征管措施、任务完成三个方面,实行百分制分档考核,村纳税额每年在10万元以上的每分10元;村纳税额每年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每分8元;村纳税额每年在5万元以下的每分6元。年度终了后,由财政所根据一年的实际工作情况考核评分。
(二)考核办法
1、政策执行方面(30分)
(1)严格按规定使用好农业税社会减免和灾情减免资金,实行先减后征。(30分)
①截留、挪用、移用减免资金的该项不得分。②减免资金安排后未按规定公示的该项不得分。③减免资金安排使用不符合规定(对象错误、手续不齐等)有一户扣一分,扣完为止。
2、征管措施方面(50分)
(1)农业税纳税通知书按期发放到户;农业税纳税减免通知书发放到期享受农户;农业税税票发放到户。(20分)
①农业税纳税通知书未按规定发放到户的,有一户扣0.5分,扣完为止。②农业税减免通知书未发放到享受农户的,有一户扣0.5分,扣完为止。③农业税税票未发放到户或单位的,有一户扣0.5分,扣完为止。
(2)农户欠税压缩情况。(30分)
①当年不发生农户或单位欠税该项得全分,每欠一万元扣5分。②以前年度欠税每一万元扣2分。③农户无欠税的加5分。④依法追缴上年欠税每一万元加2分。
3、任务完成方面(20分)
(1)上半年农业税按时完成全年任务。(10分)
上半年上解农业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农业税任务的,该项不得分。(截止到7月20日)
全年农业税正税、附加任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该项不得分(截止到11月20日)
(三)该办法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