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4]4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建立健全区、镇(开发区)两级审批代办服务体系,加强上下联动。现申请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常州市武进区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即区级代办中心),主要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服务,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开展对代办服务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重点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中介服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各镇、开发区开展项目代办服务进行指导和督办;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报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镇(开发区)级代办中心统一在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或类似职能机构挂牌成立,负责板块重点项目的具体全程代办。
特此请示,请示复。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