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管理,客观准确地综合评鉴中心工作人员平时履行职责、完成承办任务情况,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促进勤政廉政,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交易活动规范运作,保障交易工作顺利推进,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所有工作人员(领导班子成员除外)。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内容包括岗位工作和综合性工作两个部分(详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核以科室为单位,考核内容分解到各个考核项目中,根据工作情况计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再倒扣分)。
1、成立考核小组。组长:刘建荣,副组长:赵英、马建平、邹伟光,成员:张冬平、是效仁、严小燕、顾峰、潘文杰、耿刚。由综合科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2、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时跟踪每项考核内容,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3、年度考核先由科室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进行自行打分,再由考评组进行考评打分。
4、年度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年度考核得分91分以上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合格,61-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中心最佳科室的主要依据。
(一)区级机关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其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必须在81分以上(含81分)。
(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主要责任人员区级机关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2、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年终中心最佳科室评选相挂钩,考核排名第一的科室为中心本年度“最佳科室”,颁发奖状及流动红旗。
3、对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不合格科室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科室负责人予以免职,并对主要责任人员实行待岗制度,待岗期为半年。
待岗期间待岗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由单位安排辅助性工作岗位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单位安排重新上岗。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4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表
2、2014年中心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
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4年3月28日
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4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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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doc
2014年目标考核表0307.xls
二十项任务实施方案03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