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镇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总的要求: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为“实力前黄、和谐前黄、幸福前黄”建设创造更加优良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工作目标和要求
1、计划生育率达100%以上;
2、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
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4、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
5、期内综合避孕率达100%,知情选择率达100%;
6、信息准确率100%;
7、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法管理,行政规范落实率达95%以上,计生政策全面兑现;
8、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9、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8%以上;
10、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镇计生世代服务站、村(居)计生世代服务室建设达到规定标准。
三、2011年重点任务与主要措施
(一)融入渗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对照“六有五好”标准,继续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户的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进一步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国情意识、人口意识、和谐发展意识。
一是结合惠民活动,融入人口文化宣传。将人口计生文化知识融入“先进文化进百村”宣传。扩大人口计生知识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二是抓好重大节日和纪念日,进行集中性宣传。认真抓好元旦、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和“5.29”中国计生协成立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9.25”中央《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纪念日的集中性宣传活动。
三是深化阵地建设,营造浓郁生育文化氛围。进一步深化生育文化园、生育文化村、文化书屋等农村人口文化建设,树立一批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等特色家庭,做到镇镇有亮点、村村有景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水平。
(二)强化措施,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统一对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认识,明确稳定适度低生育的重点,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研究解决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新情况、新问题。
1、深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法制化建设。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增强执法效能。二是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查处人口计生信访案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积极开展诚信阳光计生行动,继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居)示范活动。
2、加快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建设。做强做优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动态运行,提高全员化、自动化水平。二是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第一,合并升级系统,进一步完善数据信息。第二,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基础信息质量。结合卫生部门提供的出生信息、防疫部门的接种信息、民政部门提供的婚姻登记信息以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申报及迁移信息等,切实开展好基础数据核查工作,以提高基础信息的质量。第三,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数据准确率。按照“区级人员懂专业会监测、镇级人员会操作擅分析、村级人员会采集会统计”的相关要求,加大对各级统计工作人员的考核力度,保证关键数据项的及时率、准确率在98%以上。三是推进工作重心切实下移。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准确掌握村组基础信息,调整和规范镇、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提高基层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学习型 创新型 效能型”机关建设和人口计生系统作风行风建设。二是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三是加强对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镇、村计生干部的培训和指导。
(三)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进一步推进优质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我区要有50%的区、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创建成为国家、省、市优质服务示范站。积极开展“世代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加强服务环境建设;积极落实督导评估制度;积极提升服务能力。
2、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内涵。开展孕前优生促进;进一步推广TORCH优生检测,指导新婚夫妇科学补服叶酸类营养素,提高孕前保健知识知晓率。开展避孕节育服务;积极提高长效措施落实率,及时、规范上报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开展生殖健康筛查;结合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组织服务对象参加宫颈癌早期筛查。开展青春期教育活动;利用板报、知识折页宣传青春期知识。在各类学校开展青少年青春期教育。进一步推进早期教育。进一步拓展早期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加快早期教育阵地建设。依托幼儿园、社会早教点、媒体等,大力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实施科学育儿知识全覆盖。
(四)创新举措,进一步深化利益导向机制
创新举措,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融入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的全局,为计生家庭提供更多更实得奖励优惠措施,确保经济发展成果优先惠及计生家庭,确保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1、全面落实各项奖扶制度。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和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等的审核发放工作,确保正确率、兑现率均达100%。2011年将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家庭的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和120元。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扶助机制。深入开展“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通过结对帮扶、“思源工程”、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等形式,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计生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救助、精神慰藉和生产扶持,切实解决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五)加大力度,维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进一步完善相关奖励政策;加强孕情监测;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1、进一步完善相关奖励政策。将继续帮助年龄在40至60周岁、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贫困母亲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动员社会力量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只生一个女孩的困难家庭给予扶助。
2、加强孕情监测。重点加强孕期随访、跟踪管理,防止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3、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按规定及时出具《常州市生育联系服务单》,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使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范围。准确、全面登记婚育信息,与卫生部门进行出生信息共享。加强对B超的管理,坚决打击“两非”行为,严厉打击私人接生,坚决取缔非法诊所,从源头上防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
(六)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1、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网络协作;进一步扩大区域协作范围;进一步强化综合管理。
2、推进服务均等。继续做好“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专项调查;继续开展争创流动人口合格村、合格集贸市场的“双争创”活动。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