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镇村环境面貌,打造更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武政办发[2009]32号《关于印发武进区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镇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深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观,整合现有的环境管理资源,创新我镇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继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管理网络,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实施严格的考评,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水平。
二、考评范围、对象及内容
考评范围:镇区(含寨桥集镇、运村集镇区)、村庄、家园、河道(塘)和道路
考评对象:各村、各职能部门、各联系村镇干部
考评内容:镇区及镇郊结合部(含寨桥集镇、运村集镇区)、村庄(家园)、河道(塘)、道路长效管理状况、行政办公区域、长效管理基础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集镇区(包括寨桥集镇、运村集镇区)整治由城管中队牵头,镇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农贸市场及各类露天集贸市场整治由工商分局牵头,镇相关单位及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3、村庄、家园整治由镇爱卫生办牵头,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4、国道、省道整治由区交通局组织实施。县乡道整治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管理和养护权的意见》(武政发[2005]63号)的规定,道路两侧的遮阳生脚等,由镇交管所具体组织实施。村级道路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组织实施。
5、河道、河塘整治由镇水利站牵头,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6、二手建材堆放及经营、废品收购点(店)、汽修点(店)、摩修点(店)、轧棉花店、洗车点(店)等整治由派出所牵头,镇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7、违章建筑(遮阳生脚)、建筑工地整治由镇建设办具体组织实施。
8、坟墓迁移工作由镇民政办牵头,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9、绿化工程和绿化管理由镇绿化办具体负责。
10、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由镇党委宣传部门部署,各单位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评组织
镇镇村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镇镇村环境整治活动进行考核,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考核及评定工作。
五、考评标准
详见附件:《武进区前黄镇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六、考评方式
采取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考评,并将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纳入考评。
计分办法:总分为100分,由全面检查考评得分及每月随机抽查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全面检查考评得分为75分,随机抽查考评得分为25分。被区指挥部重点点评(含明查暗访)的问题,扣标准分,整改不及时到位的,按标准双倍扣分。全年得分为每季考核的平均值。
七、奖惩办法
1、把整治工作长效管理实绩纳入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即全年综合考核得分×权重比值,对全年综合考核验收得分85分以下的村实行一票否决,村及村主要干部不得参与当年评先评优。对全年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也实行一票否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当年评先评优。
2、镇政府给予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以下补贴:
94分以上, 每人每年10元;
94分-90分,每人每年8元;
89分-85分,每人每年6元;
84分-75分,每人每年2元;
75分以下, 不予补贴。
3、单项奖励:
凡获得下列荣誉的,镇政府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①五化三有达标村:奖30万元
②国家级生态村:奖10万元
③省级生态村:奖6万元
④省级卫生村:奖5万元
⑤区级生态村:奖5千元
八、实施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动态性很强的工作,一刻不抓就要回潮反弹。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克服厌战、应付、走过场的思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早谋划,抓住时机,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全镇环境面貌。
2、细化长效机制。长效管理是做好镇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先决条件。各村各单位要从人员到位、队伍建立入手,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抓手,以经费落实、奖罚分明为推手,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开拓新的思路,探索新的举措,真正将长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实现镇村环境的长治久洁。
3、优化检查考核。镇镇村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地段、薄弱区域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加强督查考核。镇镇村环境整治指挥部将对照考核细则,分片包干,实行日日检查、月月点评、季季通报的考核机制,每月进行汇总,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重大或突出的问题通过简报、大会等形式予以曝光,并将考核结果列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4、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镇村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各项创建工作,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全面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生态意识,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