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按照区政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加快实施2013、2014年度全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2014年度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根据《武进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涉及我镇20个行政村。其中2013、2014年度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前黄村、前进村、运村村、杨桥村、寨桥村等5个行政村,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截污接管项目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等项目。
二、整治步骤
各相关村要完成分散式设施和管网项目的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工作,农技农机站和水利站分别负责指导审核,环保科汇总并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后上报区连片办;
各相关村要完成施工方案、立项和审批手续,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同时,各相关村要做好群众的发动宣传,完成项目用地地表附着物清理、补偿等工作;
各项整治工程按施工方案进入实施阶段,要求全部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各相关村要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台账和资料,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然后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
三、工作要求
开展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中央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延续。今年1月,区政府编制了《武进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明确了全区开展为期5年的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任务。2013、201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纳入镇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环境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来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按照项目要求,各相关行政村为本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施工和项目用地地表附着物清理,补偿等前期工作,落实项目的自筹资金,并按要求将相关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按照项目要求,每个行政村整治项目不低于130万元的投资规模,省级补助52万元/行政村,其余78万区镇各半,施工和项目用地地表附着物清理,补偿等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坚持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如期按质完成所有项目。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保科牵头负责整治项目的面上协调、对接、推进落实;农技农机站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村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建设质量监督及设施运行监管;水利站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管网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和运营监管;财政所负责核算工程资金并及时拨付,指导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的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