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武住建发〔2014〕31号文《区住建局关于报批常州市武进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1.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常州市武进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2.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确需调整,必须经原批准单位批准。
特此批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