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目标,着力理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基层自治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活力增强、居民群众广泛受益等多方共赢。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年底,启动全镇“政社互动”工作,全面完成《村(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见附件1)、《村(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见附件2)“两份清单”的公布及《2015年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协议书》(附件3)的签订工作。到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履职履约任务及双向评估考核,实现镇“政社互动”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调控与社会协同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行政管理与公众参与互动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
二、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下旬)
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在全镇推行政社互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确定工作推进方案。成立礼嘉镇推进“政社互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和村(社区)分层次召开“政社互动”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二)签订协议阶段(2014年12月下旬)
梳理并确定基层自治组织协助管理具体项目,采取“一揽子契约”方式,拟定协助管理协议书文本,明确协助事项名称、目标要求、经费标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与基层自治组织协商,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后,由镇长与各村(社区)主任签订履约协议。
(三)履行协议阶段(2015年全年)
镇落实政府责任。按照《协议书》规定的要求,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对《协议书》以外的工作事项,实行“准入制”办理。各村(居)委会切实增强自治功能和承接能力,全面完成依法履职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
(四)履约评估阶段(2015年12月)
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自治组织履约情况进行评估;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镇履约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按协议规定兑现经费或追究违约责任,并与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措施保障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镇深入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落实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听证制度,以及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和反馈制度,建立依法行政绩效管理和问责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要在推行“政社互动”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对委托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确保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和责任到位。
(二)村(社区)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积极采用民意调查、民情恳谈、民事协商等有效形式,组织和动员城乡居民广泛参与“政社互动”,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坚持扩大基层民主,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基层民主发展的实践经验,健全利益诉求表达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利。
(三)推进“三社联动”机制。加快构建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增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效能,助推“政社互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深化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全覆盖。积极扶持、培育和发展贴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向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努力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和实务能力。
(四)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大对推行“政社互动”、建立“三社联动”机制的政策扶持力度。区、镇分级出台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政府财政补贴、福彩公益基金支持和社会资金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认真落实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为推行“政社互动”创造有利条件。积极落实对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壮大。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区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进行直接登记,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社互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的实施意见》(武发[2014]139号),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要把推行“政社互动”作为落实村(社区)“减负增效”的有效载体。完善领导责任机制,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具体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行“政社互动”过程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政社互动”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礼嘉镇政社互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推进“政社互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民政、社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以党建带社建,不断强化“政社互动”组织基础。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大力宣传和推广“政社互动”典型经验。纪委要把推行“政社互动”纳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镇各部门要把“政社互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财政部门要负责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其他部门和各群众团体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积极探索完善。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基础条件,积极稳妥推行“政社互动”。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政社互动”工作不断有新的进展。要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传播“政社互动”理念,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推动此项工作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政社互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突出权力边界界定及双向评估机制建立等重点,着力解决好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加强对“政社互动”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社互动”的舆论氛围。要在城乡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基层群众全面了解“政社互动”的作用和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促进“政社互动”深入开展。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