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1.组建工作班子。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农经、财政、审计、集体资产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在镇农经站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村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主任、村会计等村干部为成员的改革工作组,负责村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
2.拟订实施方案。制订礼嘉镇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指导各村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3.搞好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村、组两级干部和党员会议,宣传区、镇有关改革的政策精神和业务操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使村组干部、党员了解和掌握改革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同时,印发宣传资料,由村民小组长发放到农户手中,使广大村民了解改革政策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
4.组织业务培训。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份制改革的业务培训工作,着重于清产核资和股东资格界定两个方面。同时结合2013年蒲岸和何墅村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的经验,按照规范、高效、可操作性强的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8月20日)
5.组织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村、组两级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清产核资的程序:(1)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4年5月31日,与股东资格界定截止日一致;(2)开展“三资”集中盘点。以村组两级财务账面数为依据,对集体土地、货币、实物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核对,按实进行调整;(3)清查结果张榜公示。村组两级资产情况要公布到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村民监督;(4)清查资产确认。公示结果村民无异议后,村级资产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组级资产由各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6.界定股东资格。(1)明确截止日期,股东资格界定截止日与清产核资基准日一致;(2)搞好人口调查,摸清人员情况,调查对象包括本村组在册农业人口、农转非人口、现役军人、大中专在校生、劳教劳改人员等;(3)界定股东资格,坚持“尊重历史、承认现实,遵守法律、民主决策,立足长远、维护稳定”原则,宜宽则宽、应享则享。村改革工作组拟订股东资格界定方案,报镇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依据规定召开成员代表会议,以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出名单,并在村务公开栏(包括网上村委会)公示7天;(4)建立股东名录。村将汇总公示无异议的成员名单进行计算机集中采集,备份(包括纸质、U盘)后分别上报区农工办和镇农经站备案。
三、股份量化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7.搞好股权量化。村股份合作社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建设,保障村组日常行政开支,个人股用于年终享受分红。村级净资产一般留作集体股,集体净资产较多、村级收入较高的村净资产在留足集体股后,也可量化给本村股东;组级净资产全部量化给本组股东。土地资源暂不量化,今后土地征用补偿后可追加股份合作社股本金。资产量化组建股份合作社后,村组财务账目应合并核算。
8.制订管理办法。村股份合作社股权实行相对稳定的静态管理,一般不再随人口的增减而变动,如需调整须在届满后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个人股股权经理事会讨论同意可在本社内进行继承、馈赠与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和抵押。五保户股权由股份合作社托管,股权收益归集体,用于供养五保户,股权不得继承、馈赠、抵押和转让,本人去世后,股权划归集体股或增加集体积累。
四、会议筹备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9.制订章程草案。章程是股份合作社的总纲,在制订章程时,可参照示范章程,结合本社实际,拟订章程草案。在章程草案中应明确股份合作社的目的、性质、股东资格界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权设置、资产量化、股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运作、资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内容。
10.酝酿代表人选。股东代表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股东数的10%左右,按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由各村民小组通过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股东数超过1000人的村,股东代表比例可适当下降,但股东人数最少不得低于100人。股东代表也可由有股东资格的村民代表兼任。
11.召开预备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讨论拟定股东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由村党组织提名,经过股东代表充分酝酿后民主讨论产生。讨论产生的候选人名单和股东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须报镇党委审核同意。
12.召开成立大会。会议议程是:(1)村改革工作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和《选举办法》,《股份合作社章程》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同意才能通过,选举时实行一人一票;(3)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从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正式成员,候选人以获得到会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4)选举产生理事长和监事长,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理事长和监事长;(5)理事长宣布股份合作社成立,并进行就职发言。
五、完善登记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13.搞好建章立制。围绕股权管理、股东管理、资产运营、收益分配、财务监督等重点,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有章可循、照章理事、按章办事。
14.开展建档立卡。村股份合作社将股东股权情况集中进行计算机采集,建立信息化数据库,备份后分别上报镇和区农经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确认无误后存档。
15.组织备案登记。村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各村改革工作组应将改革资料报镇农经部门备案,并向工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依法开展资产经营管理活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