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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礼嘉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13/2014-0007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14-03-10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礼嘉镇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提出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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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礼嘉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做好准备工作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礼嘉镇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上级的决策部署,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各单位要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成立组织机构。镇党委分别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基层党组织派出指导员。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指导好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

(三)开展调查研究。礼嘉镇党委具体从五个层次来召开座谈会1、召开全体村主要干部座谈会;2、召开事业单位负责人座谈会;3、召开老干部座谈会;4、召开镇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5、召开窗口单位、服务单位座谈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老同志和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他们对搞

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初步梳理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制订实施办法。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镇党委“四查三创”,研究制订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等。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简便可行的实施计划,各单位制定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五)及时沟通汇报。及时与区委督导组进行对接,汇报前期准备情况和活动总体设想。制定动员大会方案、活动实施意见、镇党委书记动员大会讲话稿,报督导组审阅同意后,形成书面请示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开好动员大会

按照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层层搞好组织发动,镇党委在3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各基层党组织也要在3月底前在本单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

(一)召开动员大会。镇党委召开动员大会,党委书记主持并作动员报告,联系实际讲清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开展活动做出部署,表明镇党委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全体党员、干部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活动。

镇动员大会参会人员范围:(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2)离退休老党员代表;(3)村、社区主要负责人;(4)各党组织负责人(5)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6)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数量不多于参会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一般包括:(1)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2)村民、居民小组长;(3)辖区内企业负责人代表;(4)全体党员;(5)群众代表,数量不多于参会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工作。独立组建党组织的,一般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联合组建党组织的,一般召开党(总)支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以党小组为单位传达动员部署。

    (二)开展民主评议。镇动员大会结束后,要对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对调出任职不满1年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提前发放填写,会议结束后表格一律在现场投入票箱,由督导组回收汇总。

三、开展学习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

(一)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分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持续推进“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常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00问》,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武进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帮助提高学习效果。镇党委领导班子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交流会。集中学习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8个半天,个人自学贯穿整个活动始终。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开展党组织集中活动日为抓手,认真组织召开1次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流动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学习,流出地党组织要抓住节假日党员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二)开展专题讨论。联系学习吴仁宝、兰辉、王德林、礼嘉镇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结合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广泛深入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打牢查找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使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激发勇当现代化先行、争做示范区表率的强大动力。

四、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四查三创”要求,坚持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既“面对面”更“背靠背”,既“真听声音”更“听真声音”,广泛听取普通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离退休老同志、党外人士等各个方面的意见,问效、问怨、问症、问策。

(一)深入群众直接征求意见。 坚持“四个在一线”,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即:坚持调研在一线、坚持问计在一线、坚持讨论在一线、坚持问效在一线。采取企业大走访、困难群众慰问、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责召集2次座谈会,其余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分管条线征求意见座谈会。建立联系点的党政班子领导,结合指导联系点工作,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专线电话、在政府网站开设专题网页等形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服务对象和普通群众的意见。

(四)梳理汇总意见。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反映进行集中梳理。将“三型”机关建设、活动前期准备阶段和活动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征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镇活动领导小组通报,并报送区委督导组。村(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切合自身实际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要注意听取党员、职工的意见。

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学立行、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

(一)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教育,切实纠正领导干部、领导班子中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学风中的形式主义,不能简单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

(二)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集中治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解决一批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三)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即知即改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六、有关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领导、各单位主要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带头深入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对照要求,积极参与,防止标准降低。二要加强沟通协调。在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上主动向区委督导组请示汇报,并把督导组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三要保证学习效果。保证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到位。四要注重氛围营造。通过“座谈会”、网站专页等形式,全程跟踪、及时报道整个过程,推动工作落实。五要及时开展总结。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经督导组审阅后,以领导小组文件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征得同意后,对下一环节工作进行整体安排。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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