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以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为目标,通过民主选举,真正把思想境界高、工作作风正、办事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深受群众拥护的居民选进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礼嘉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 差额选举原则。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均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应分别多于应选人数1人。
2. 无记名投票原则。投票人在选票上不署名,在指定的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进行投票。
3.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应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开,候选人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公开,选举时间和地点公开,唱、计票及选举结果公开。
(三)总体要求
1. 社区规模。各社区要根据有利于资源整合、有利于社区自治和社区管理的原则,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按照2000-3500户的规模划定社区,对1000户以下社区适当进行优化调整。
2. 社区居委会成员组成。社区居委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主任1人和副主任1-2人。社区党组织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中的党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素质。加大妇女干部使用力度,社区居委会成员中至少配备1名女性成员;居委会正副主任中女性比例比上届明显提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力争达到50%,力争妇代会主任100%进“两委”班子。
3. 换届选举方式。本次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一是由本居住地有选举权的全体居民进行选举;二是由每户派代表进行选举;三是根据居民意见,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社区居民代表以及驻区单位代表、物管单位负责人组成社区成员代表进行选举。提倡采用社区居民参选或户派代表参选,并由全体选民一人一票提名推荐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确保直选比例达到30%以上。撤村建居中“一村改一居”的必须采取由全体社区居民参选或户派代表参选的直选方式。
二、方法步骤
全镇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至2014年1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1月1日—11月15日)
1. 建立选举机构。镇成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文件)。各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建工作网络,确定联络员,指导做好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 制定实施方案。各社区做好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社区居民分布、班子建设等基本情况,梳理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在上届选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3. 抓好宣传发动。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组织业务培训。各社区利用社区网站、QQ群、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标语和印发张贴《告社区居民书》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6日—12月26日)
1. 推选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和居民组长。坚持地域相邻、人员相熟、便于服务的原则,合理划分或调整居民小组,推选社区成员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社区成员代表一般由50-80人组成,包括社区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以社区居民代表为主,社区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一般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群众团体、驻社区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都应有以负责人为主的代表。驻区单位代表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集体讨论确定。
2. 依法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各社区通过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本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选委会由5-9人组成,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其成员被依法确定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则不再担任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或重新推选。同时,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工作监督组,监督组由3-5名“监督员”组成,全程监督社区选举是否依法规范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选委会指出或镇指导小组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防止选举工作违法和不公正情况发生。
3. 认真开展选民登记。实行全民参选或户代表参选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对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进行认真登记、审查和确认。坚持以户籍为基础,并结合实际居住地和居民本人意愿。对年满十八周岁,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户口在本社区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进行登记。对人户分离的居民,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对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则可视为放弃选举权,不作为选民登记。
4. 民主确定候选人。提名候选人,要从全体居民利益出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名为候选人。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优先推荐。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1958年10月31日前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1963年10月31日前出生)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新进社区居委会班子。社区居委会职位、职数和具体资格条件,须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全体居民公布。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或户派代表选举的,候选人须经选民一人一票等额提名并按得票数确定;采取社区成员代表选举的,可采取由居民小组或10人以上居民联合推选、驻区单位推荐和社区党组织推荐等方式,并根据差额原则,由社区选举委员会讨论确定。社区选举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候选人与居民见面,也可组织正式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
5. 切实做好选举日投票工作。根据各社区实际,在2013年12月16日-12月25日之间确定选举日,组织召开选举大会。每个社区应设立一个中心会场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投票站,方便群众投票。每个投票站的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选举时,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投票结束后,应于当日在中心会场公开计票、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实行社区成员代表选举的必须有50%以上的代表到会,且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得票数超过所投票数的50%;实行全民参选或户代表参选的,参加选举的选民超过登记选民的50%,且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得票数高于投票数50%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始得当选。
6. 提倡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各社区应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基层民主,条件成熟的社区,可采取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10日)
1. 做好交接工作。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产生后要及时做好新老交接工作。上届居委会应当在新一届居委会产生后10日内,将公章、办公设施、财产帐目、资料档案等移交完毕。逾期不交的,由镇督办交接。
2. 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及时召开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社会保障、治安调解、公共卫生等下属工作委员会,明确各自职责。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推选新一届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讨论通过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及居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序进行。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月11日—1月15日)
各社区进行选举工作总结,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各社区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换届选举统计表、工作总结报镇民政科,并做好检查验收迎检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符合各社区实际的选举工作方案,并做好分类指导,提高组织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落实经费,提供保障。镇财政所对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选举工作正常开展。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检查指导等。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少、规定的要求不变。要充分发挥选举监督员的作用,加强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置及时。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干扰、破坏和阻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有效解决社区居民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4日